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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工行等深圳银行二套房首付提至四成

2009年11月11日 10:29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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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 继北京、上海、广州后,深圳也要“取消二套房贷优惠”吗?近日,记者走访深圳近10多家银行发现,近一半银行的部分网点已明确表示二套房贷利率上浮了10%,且需要首付四成。

记者走访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深发展等相关网点时,这些银行的个贷工作人员都“斩钉截铁”地表示,“现在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必须上浮10%,即使是优质客户,我们也只能给出这个利率。”

深圳工商银行红围支行的个贷部王经理直接告诉记者,“即使已婚,如果人均面积超过29.6平方米,户口本上的人不够就不行,首付要四成,利率也要上浮10%。”

深圳农业银行支行的个贷人员则向记者透露,“目前多数银行已率先开始施行‘新政’,估计我们行也会很快跟进。”

另外,在“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上,部分银行已相继发生了变化。

据深圳美联地产水围服务部的业务员小王介绍,目前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在实际操作中,已经变更了“二套房”认定标准,由原来的以个人为单位,改为以家庭为单位。

对此,深圳中原地产总经理李耀智认为,银行“二套房”认定标准收紧,对自住房消费者影响不会很大,但会遏制深圳市场高达40%的炒房者。(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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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二套房利率上浮10%是硬规定

晶报讯(记者 余彦君)对“二套房贷利率上浮10%”的消息,记者昨日咨询多家银行。一家国有银行消费信贷团队负责人郑先生称,二套房房贷政策中关于利率上浮10%的规定一直存在,并不新鲜。

据郑先生介绍,2007年12月,银监会和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其余则按二套房的标准来执行,也就是房贷首付4成、房贷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来执行。

今年6月22日银监会发文,强调二套房贷必须首付四成、利率1.1倍的放贷标准,并重申二套房贷标准不得擅自放宽。

一家股份制银行房贷中心的负责人程先生说,根据规定,银行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可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那么,在人均面积上,银行便具有一个弹性的操作空间。

对于盛传的“7折优惠利率将取消”,程先生认为,“实际上,房贷一直是执行优惠利率的,只不过利率折扣在不断调整,从9折,调至85折,到目前的7折,最坏的情况无非是将7折优惠调回至以前的85折,但这个过程应该不会那么快,政策不至于如此大起大落。”

(综合)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套房 银行 利率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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