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中文网:盘活土地资源的难题
国际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文章,原题为:盘活土地资源的难题。缺乏区位优势,没有交易就无所谓资产价格,更谈不上盘活土地资产。政府再一次起到主导作用,重庆通过地票的方法,让农民集聚、让土地集约。
改革是硬道理,土地改革箭在弦上。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征地制度改革内容首次写进中共党代会报告。11月25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提出,要发展资本市场、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以及发展农村金融,解决广义货币发行量M2与GDP比例过高的金融堰塞湖。他特别提及,把中国9亿农民的2亿多亩宅基地按照使用价格计算,形成资产,农民将增加20多万亿元人民币的财产,中国实体经济增加20多万亿元的总量。
2亿多亩的宅基地形成20多万亿,资产价格并不算高,如果一亩地价格为50万元,资产价值就可以达到100万亿元,而黄奇帆先生所说的20多万亿,每亩价格仅为10万元出头,不贵。事实上,通过重庆的地票交易,完全可以实现20多万亿的目标,看来中国的货币发行量过大,可以通过盘活农民宅基地的办法,一洗了之。
我国目前最大宗的资产是土地,地方政府相当大比重的收入来自于土地交易,土地作为重要资源,天然具备成为资产的条件,只要能够交易就能够套现。
情况并非如此简单,盘活农村土地首先面临利益分配难题。地方政府的土地溢价主要来自于在征地与售地过程中的巨大差价,征地按农产品补偿,拍卖按工业或者住宅价格定价,土地改变性质后由企业或者开发商按照市场进行定价,根据不同的地块,可以以每亩几十万、上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价格成交,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明显偏低。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中国现行的征地补偿费计算方式采用“产值倍数法”:征收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被征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按规定最高不得超过土地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随着地价上升、成本上升,目前一些地区的征用地补偿已经超过了三十倍。
即便如此,农民仍然无法获得大宗土地溢价,因为不同性质的土地定价存在天壤之别。早在2002年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就表示,计划经济时代的“剪刀差”让农民付出了6000-8000亿元的代价,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低价征用农民的土地,,最少使农民蒙受了2万亿元的损失。而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先生的估算更加可怕,改革开放以来通通过低价征用制度,从农民手中转移的利益大约有15万亿人民币,而卖地补偿给农民的不到其中的5%。
如果征地成本上升、价差缩小,地方政府所得将大大减少,甚至得不偿失。目前,一些大城市已经出现拆迁地块价值难以弥补拆迁成本的现象,以至于一些中心地块20年未能拆迁。如果宅基地土地收益大部分补偿给农民,相当于农民拥有了城市化过程中的原始积累,这部分资金将成为农民的生活保障,土地不可能成为政府可以把握的可以交易、升值的最大宗资产。
这是核心问题,牵涉到中国的城市化路径,如果城市化由市场主导缓慢推进,那么通过土地资产变现、技术培训、发展工业等方式,可以将农民逐步变成有尊严的市民,成为工业化进程中的技术工人;如果城市化在政府的主导下突飞猛进,那么土地溢价将成为土地城市化、人口伪城市化过程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所谓盘活农地,就是目前的让农民上楼。最近河南周口地区出现的大规模的平坟运动,把征地、政府主导下的土地集约化运用推到了极致,到了不顾伦理与传统孝道文化的地步。
即使把农民驱赶上楼,宅基地全部拿来出售,也未必能够获得足够的定价,因为土地价值明显不同。云南社科院赵俊臣等人今年发表研究报告,根据对云南当地的调查,显示土地的承包流转价格受到区位优势的明显影响,价格大不相同。
东部沿海等特大城市郊区,土地价格不断攀升,土地流转(不改变用途)价格从之前的每亩2000多元,攀升至目前的4000多元。西部昆明、成都、贵阳等大城市郊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一般为每亩每年1000元以上,不超过1500元。昆明市郊富民县农村耕地流转亩均租赁价格达到每亩平均1000元,最高为1200元,山区最低400元,上下相差3倍。环昆明市的滇中地区地玉溪、曲靖、楚雄三城市,以及经济相对发达、交通便利的大理、开远等城市,价格略低于昆明市,一般为每亩每年800元——1200元;而地点偏僻、区位较差的地区流转价格较低,只有区位较好地区的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缺乏区位优势,没有交易就无所谓资产价格,更谈不上盘活土地资产。政府再一次起到主导作用,重庆通过地票的方法,让农民集聚、让土地集约。
2008年12月4日,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重庆市,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全国首个农村土地交易所———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所谓地票交易,是将农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用地等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产生建设用地指标,这一指标化为抽象的“地票交易在交易所交易,可以在全市的范围内、更有价值的地方“落地”,实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在重庆市远距离、大范围置换,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这事实上是土地区位优势的置换,将能够交易、区位优势好的地区的土地,通过土地交易所兑现,也即是未来收益的提前变现。
重庆地票交易规模日渐庞大,据《华夏时报》今年3月报道,3年来累计交易地票175亿元,2008年仅4宗,2011年有上百宗土地交易。据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统计,购买者包括土地储备机构、园区建设单位、民营企业、国有企业、自然人。截至目前,远郊地票使用量已达33%。
该报道同时指出,在地票交易中存在不规范,地票规模有注水之嫌。就江津区而言,截至2010年底,在总共105,472个转户人口中,仅有661人选择了退地,占比仅为0.6%;截至2011年11月底,重庆全市累计转户76.72万户、301.36万人,申请退出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3.04万户,占比也不到4%。就此推算,重庆全市322万转户人口,如果按4%的比例匡算,大约有12.9万人选择了自愿退地,退地复耕总面积应该在4.8万亩左右。但重庆国土局的数据则显示,至去年年底,已累计成交地票8.86万亩。
另一方面,收益分配不明晰。虽然重庆2010年出台的文件严令:地票收入必须全部反哺三农,其中85%归农民个人,15%归村集体。但具体操作中市政府保存多少,区县政府下设的公司扣除多少,村集体截流多少,目前仍处于灰色地带。在地票交易中,卖方是政府成立的土地整理中心,大买家基本上是政府控制的重庆“八大投”,交易由政府一手主导,农民基本置身事外。
地票交易如果规则清晰,交易公平,农民收益得到保障,实行自愿原则,不失为城市化过程中盘活资产的好办法。如果由政府全盘操控而缺乏监督,结果很可能与目前强行推进的征地政策相同。
不可否认,政府在城市化过程中必须支付成本,在引进企业的过程中工业用地甚至以零低价出让。
《云南日报》2007年3月20日发表报道《云南农民是否欢迎金光集团?》,2002年3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划出100万亩商品林地委托云景公司经营管理,实施原料林基地建设,企业一次性支付国有林每亩40——50元,集体林每亩180元的补偿,经营期为50年;2006年金光集团在西盟佤族自治县桉树林基地租地5万亩(实际只种植了3.7万亩),多分布在最偏远贫困的北部山区,全部是政府抓“固居固耕”调整出来的轮歇地,租期50年,每亩每年40元的土地承包费,当地干部感慨:金光公司租的那些荒地“就算是白白送人,人家也未必要,不租给金光种树,再过20年这里仍然是荒地”。当地政府没有想到造纸企业风险,更没有算上生态链被破坏的成本,目前在中国贫困地区谈环保,仍然是一件奢侈的事。
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政府对土地的区位进行置换,偏远地区的土地可能一钱不值,看上去不高的20万亿土地资产就是空穴来风;如果政府进行置换,那么水电煤气、城市化、吸引企业等成本,将吞噬掉一大块农民的资产收益,过程将残酷而血腥。
这是两难选择。
按照中国的发展模式,由政府主导城市化进程是大势所趋,将农民的资产收益占比提升,总结成都、重庆等地的城市化经验,堵住交易过程中的漏洞,在做大城市群的同时,通过卫星监控等方式确保边远地区复耕、还林。笔者建议,细化土地交易规则,通过当地公众表决,同时设立土地专门法庭,出现征地纠纷时,以最快速、公开的方式将处理结果公诸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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