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挪威养老金经验扩充来源优化管理
□李东平 姚远
面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全球都在进行养老金制度的探索和改革。利用本国的资源禀赋优势建立养老储备基金,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有效做法。其中,挪威政府利用石油资源建立全球养老基金,是一个成功范例。截至2012年6月30日,挪威全球养老基金的总资产约合5940亿美元,持有全球1%的股票,成为全球第二大主权财富基金。挪威建立石油资源支持型养老基金的成功经验,对改变我国养老金积累不足、管理相对落后、运行效率不高等状况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资金来源与政府支出限制
挪威属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中典型的高收入福利型国家,人口密度小但老龄化比较严重。2010年挪威6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5%,预计在2020年和2030年将分别上升至17.6%和20.4%。挪威1969年在北海发现石油,很快成为北欧最大的产油国和世界第三大石油出口国,每年从石油中获得的收入大约为400亿美元,占该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8%以上。
为了缓冲油价波动对经济造成的影响,应对石油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挪威政府于1990年以石油收入为来源建立了石油基金。2006年,根据《挪威养老基金法》,挪威石油基金改组为挪威全球养老基金。该基金是挪威为应对未来养老金缺口而建立的养老金储备,尚未对其使用时间和方式做出具体规定。
积极利用石油相关收入积累养老金。挪威政府秉持将现在的资源开采收益留给后代的理念,通过挪威全球养老基金集中管理石油相关产业收入,储备资源收益,以此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该基金获取石油资源相关收益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资源税收、收益分红和污染物排放收费等,主要包括:石油税收和特别收益金;对石油开采活动收取的碳排放费用;政府发放石油开采权牌照的收益;国家石油公司的分红;出售石油公司权益所得收入等。
财政赤字与养老金规模挂钩,约束财政支出。挪威全球养老基金还是政府财政政策工具之一,与财政政策指引共同约束政府支出。挪威全球养老基金预期的长期收益为4%。因此,在挪威2001年财政政策指引中明确规定,在长期不含石油收入的政府结构性财政赤字,不得高于全球养老基金资产的4%。当然,在短期内也允许有弹性,即政府每年不含石油收入的财政赤字口径,可以根据当年情况略高于或低于全球养老基金资产的4%。随着基金规模的不断扩大,4%基金资产水平的财政赤字在未来也可能变得十分庞大,需要更积极地控制财政支出规模。
投资海外 策略稳健
实行全部投资海外的策略。目前,挪威全球养老基金全部投资于海外市场,持有全球8000多个公司的股份。全部投资海外的主要考虑:一是分散风险,分享全球经济成长,以获取良好投资回报;二是避免因石油收益产生大量外币流入,导致汇率非正常波动;三是减少非石油行业受石油行业波动的影响,促进挪威经济的平衡发展;四是挪威全球养老基金规模巨大,但国内资本市场狭小,养老基金集中投资国内,会产生市场波动、流动性过剩的风险。
逐渐放宽投资范围的限制。挪威全球养老基金最初主要投资政府债券,然后大幅提高了股票市场投资上限,广泛参与海外股票市场,包括新兴市场。目前,除奥斯陆外,挪威全球养老基金已在纽约、伦敦、新加坡、上海等地设有分支机构。
挪威全球养老基金投资策略比较稳健,注重长期回报。挪威政府石油基金最初对单个公司的所有股权投资上限设定为1%,2000年提高到3%,2006年提高到6%。
为分散风险,2008年挪威政府允许全球养老基金投资不动产,上限为5%。2010年11月,挪威全球养老基金用42亿挪威克朗购买了英国伦敦著名商业街113座建筑的四分之一收益权。2011年7月,和法国一家保险公司合作,动用55亿挪威克朗,买下法国巴黎7处不动产。
坚持长期投资,取得良好回报。挪威全球养老基金采取长中短结合、注重中长期投资的策略,长期投资回报稳健。尽管受到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2008年投资回报率仅为-23.3%,但1998年以来的年均投资回报率却高达9.75%。
挪威经验的借鉴意义
首先,利用优势资源,扩充养老金来源。挪威政府利用不可再生的石油资源收益,成立专门的资源支持型养老基金,不仅为人口老龄化提前建立了丰富的储备,也是“弥补未来”、造福后代的重要举措。“弥补未来”是挪威全球养老基金建立的基本信念。
我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不足、不可持续的矛盾日益突出。借鉴挪威经验,可以根据不可再生资源的储备与消耗情况,利用我国经济资源优势,建立以资源为支撑的养老金补充渠道。
其次,集中管理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挪威全球养老基金在集中管理的基础上,通过外包服务等方式,提升了专业管理水平,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营效率。
最后,引入定期评估机制,适时调整投资范围。挪威每隔三年就要修订一次全球养老基金的投资政策,投资范围从最初的国债逐步扩展到债券、股票、房地产以及新兴市场等多个领域。定期评估调整的做法,有助于实现基金规模增长、投资范围扩展与投资管理经验积累之间的平衡。
投资范围法定,并辅以行政控制是我国养老保障资金管理的重要特征,已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建议引入定期评估调整机制,根据市场变化、管理模式、经验积累等因素,定期调整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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