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福林:允许尝试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
【财经网专稿】记者王熙喜 6月29日,在上海举行的“2013陆家嘴论坛”上,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允许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民营金融机构。
尚福林在发言中称,截至今年5月末,我国银行业总资产达140万亿元,同比增长16.3%。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是1.03%,比去年略有增加,但是仍然保持着较低的水平。
上海交大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告诉《证券市场周刊》,允许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这在官方表述中尚属首次。是一个好的方向。目前民间资本参股银行的已经很多,较大的民营银行如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所以目前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关键还在政策的落地。
从国际经验来看,中国的垄断行业如电信、电力、运输乃至国防都是民营的。民营银行开闸,可能会承担一些风险,但收益风险一致化,也就是激励相容,可能效果更好。而国有企业如中信泰富、中航油因为权责不匹配,风险可能更大。
由于企业的切身感受,民营资本参与银行建设后,可能会更多的向中小企业贷款,为实体经济服务。而且不同的银行面对的是不同的风险及偏好人群,完全不必担心。
公开资料显示,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银监会因而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标准。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将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等高风险产品。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且消费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同业拆入资金比例不高于资本总额的100%,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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