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两部门:铁路运输、邮政业“营改增”后适用11%税率

2013年12月13日 14:51
来源:大智慧通讯社

人参与条评论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13日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周四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了从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相关政策,规定铁路运输和邮政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

12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通知规定,铁路运输和邮政业适用11%的税率。在现行试点政策的基础上,通知明确了具体的税目范围、出口政策适用、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等内容。

同时,根据前期试点运行情况,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在上述修订的基础上,重新发布了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明年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发稿:秦婷/曹敏慧审校:彭定芳/席斯

[责任编辑:zhangzh]
打印转发
 
凤凰网官方推荐:玩模拟炒股大赛 天天赢现金大奖    炒股大赛指定安全炒股卫士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凤凰新闻客户端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频道推荐

实时热点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