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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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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01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2月12日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证券代码:002105 证券简称:信隆实业 公告编号:2014-006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信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01月2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02月12日在公司30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廖学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4年度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提供续保》的议案

11票同意, 000票弃权, 00票反对

决议:公司全体董事同意为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2014年度分别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简称:光大银行天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简称:招商银行津天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简称:汇丰银行天津分行)等五家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壹亿陆仟柒佰捌拾万元(¥16,780万元)融资额度合同的续签继续提供融资额度100%的如下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信隆实业有限公司 币别:人民币

融资银行

融资额度

额度合同期限

担保期限

担保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银行 议案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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