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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金属投资类期货交易:披着投资外衣的赌博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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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大海认为,江苏大圆银泰一案有一定影响力:一、江苏大圆银泰是一家类交易所,它的交易规则、运作模式完全模仿知名度非常高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即交易所下设会员(或代理商),会员可以与客户进行对手交易;而且这种类期货交易所(交易中心)全国还有很多。如果王某胜诉,这些类期货交易所合法性将受集体质疑,可能难以为继;二,白银类期货最近两年兴起,白银价格大幅下跌,大量炒家巨亏。王某若胜诉,其他白银炒家或会效仿。全国诸多类似恒泰大通的白银交易平台或面临“吃了我的请你吐出来”的尴尬局面。

□“类期货”属于非法,一旦出现纠纷,无法受到法律保护

□炒客通过不正规渠道炒金,即便赢了官司,也难拿回本钱

小江(化名)在上海浦东陆家嘴船舶大厦上班。春节之后他突然发现,贵金属投资掮客“消停”了——几个月前,他的微信隔三差五会收到来自周边“摇友”的热情邀请:做过白银投资吗?试试吧,容易赚钱!但最近,尤其是恒泰大通官司缠身、门店关门被媒体曝光后,“摇友”销声匿迹了。

昨日,好奇的小江试着用微信“摇一摇”,一下“摇”出世纪大道四季酒店两家贵金属投资公司。“看来他们只是隐身了而已!”

201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后,从事类黄金期货交易的投资公司纷纷转战白银。

近日,记者暗访了世纪大道上的这两家公司。他们均坦言,黄金不做了,在用3%至5%的杠杆,做白银、铂、镍等品种的交易。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认为,以小博大的类期货交易模式是非法期货,一旦出了问题将不受法律保护。

能赢官司却难拿到钱的炒客

最近,王某状告江苏银力贵金属有限公司和江苏大圆银泰贵金属现货电子交易市场非法交易白银,要求返还本金一案,当事人收到了南京六合法院通知,法院将在3月10日进行首次开庭。由此,又一例白银炒家维权案拉开了序幕。

2013年9月29日,王某经不住江苏银力狂轰滥炸式电话营销的诱惑,与江苏银力贵金属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交易江苏大圆银泰的银制品买卖。9月30日,王某首次汇入7000元,与对手江苏银力进行白银制品买卖。交易是按3%的比例进行的,即最高交易量可放大33倍。最初王某还赚了一些钱,不过很快就亏进去了,王某就不断向账户里加钱,累计打款共计17.15万元。到了12月初,王某白银交易账户仅剩余8.77万元,亏损额达8.37万元。

王某的经历颇具代表性。201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禁止除上海金交所、上海期交所和银行以外的平台从事黄金交易,国内贵金属交易平台纷纷转战白银,偏爱风险交易的投资者纷纷进行白银买卖。2013年贵金属价格大跌,国际白银价格由30美元/盎司降至19美元/盎司,以36.67%创下1992年以来最大年度跌幅,投资者损失惨重。

王某想通过官司来讨回本金,是受频频出现的恒泰大通黄金投资公司交易纠纷案的启发。

恒泰大通是一家将现货黄金买卖(全国各地门店曾有几十家)与网上预付款(资金杠杆最低至3%~5%)交易相结合的黄金公司,一度被称为国内最大炒金平台。2012年开始,其客户和代理商陆续走上法庭,向其讨要本金和代理保证金。有媒体报道,从2012年6月起至今,仅北京朝阳法院受理的涉及恒泰大通的案件就有数十件。最高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亦显示,恒泰大通担任被执行人的案件也多达48件。

北京朝阳法院在多起案件中认定,恒泰大通的网上预订买卖实为“期货交易”,而该公司并非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场所,不具备经营黄金期货交易的资质,故判定交易合同无效,返还投资者本金。

王某多方问询,认为江苏大圆银泰贵金属交易与恒泰大通网上预付款交易相似,实质上开展的也是期货交易,故而诉讼至法院。他在诉状中称,江苏大圆银泰从未获得期货从业资格,故合同无效,要求被告返还打入账户的钱款。

京衡律师集团郝大海是王某的代理律师。2012年,郝律师曾经代理过一起客户状告恒泰大通预付款交易非法案,最后原告胜诉并追回了30多万元的本金。郝律师告诉上证报记者,这起官司胜诉并经媒体报道后,全国各地找他咨询类似贵金属交易的很多。

郝大海认为,江苏大圆银泰一案有一定影响力:一、江苏大圆银泰是一家类交易所,它的交易规则、运作模式完全模仿知名度非常高的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即交易所下设会员(或代理商),会员可以与客户进行对手交易;而且这种类期货交易所(交易中心)全国还有很多。如果王某胜诉,这些类期货交易所合法性将受集体质疑,可能难以为继;二,白银类期货最近两年兴起,白银价格大幅下跌,大量炒家巨亏。王某若胜诉,其他白银炒家或会效仿。全国诸多类似恒泰大通的白银交易平台或面临“吃了我的请你吐出来”的尴尬局面。

然而,通过不正规渠道炒金,王某即便赢了官司,也不一定能够拿回本钱。

以恒泰大通来看,今年1月13日,恒泰大通对外宣布暂停营业,因为所有资金账户被法院查封,客户无法买卖。浙江、河南等多地炒金客也向记者反映投资惨亏、当地恒泰大通门店关门(上证报在《知名炒金公司陷入瘫痪》曾有报道)的消息。

一位专家认为,恒泰大通多起官司败诉将面临赔款,最终可能因为资不抵债实施破产清算。但炒金客可能赢了官司讨不回钱。

诉讼案背后的各种观点交锋

今年1月22日,炒客丁小姐状告恒泰大通诉讼案在浦东法院开庭。当日,记者来到现场旁听。丁小姐2011年炒金亏损15万多元,要求恒泰大通返还亏损资金。丁小姐代理律师郝大海辩称,恒泰大通涉足类期货交易,这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恒泰大通应该返还客户本金。而恒泰大通代理律师认为,被告从事的不是期货,丁小姐应承担投资亏损。

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此前,恒泰大通引发的诉讼纠纷,已经引起国内广泛关注,各种观点在此交锋。

2012年5月左右,就恒泰大通与代理商杭州潮东之间诉讼与反诉纠纷,北京朝阳法院审理认定,恒泰大通的交易实为期货交易,其特点是:采用集中竞价方式、标准化的合约;收取预付款与全款的比例为2%至100%;恒泰大通为交易的双方提供履约担保;预付款低于一定比例后实行强制结算。鉴于恒泰大通不具备期货交易资格,故判决合同无效。

恒泰大通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在审理过程中,恒泰大通就其业务是否为期货交易,向央行和证监会发了征询函。央行认为,期货交易的最终认定权在证监会不在央行。而证监会表示,央行负责组织认定查处非法黄金交易以及黄金期货交易等活动,因此,恒泰大通提出的事项不属于证监会职责范围,不予受理。

为自证清白,2013年7月,恒泰大通曾邀请了专家进行论证,6名专家均认为该公司的交易不属于期货交易。

北京市二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判。目前,恒泰大通已经向北京市高院申请再审。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认为,目前市场上火爆的白银交易,采用的是以小博大的做法,与恒泰大通预付款交易有类似之处,他们实际是类期货交易。

按《期货管理条例》规定,期货交易上市任何一个品种,都要经过证监会批准,才能上市交易。国内合法期货就是通过四家期交所和期货公司交易的40个品种。其他的都不是期货,只是类期货,或非法期货。

恒泰大通贵金属交易不是国务院批准的期货交易,它肯定不是期货。但它的做法是期货做法,这是一种非法期货,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

38号文明确提出,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胡俞越表示,现在市面上相当多白银期货都是不合法的。他们采用类期货交易模式,这正是38号文件要清理整顿的对象。

38号文件的清理整顿就是为了停止这种类似期货的交易模式。但目前有一些还在做。一旦出现了纠纷,就无法受到法律保护。投资者没法按期货法规起诉,但可以用其他法律去维权,如合同法、公司法去起诉他们。

类期货交易

遗患亟待清理

对类期货交易的“来路”及其现状,今年2月12日,记者暗访了上海世纪大道四季酒店两家贵金属投资公司。在一家冠以“江苏”名称的白银交易公司,记者以接到营销电话的名义,上门咨询详细情况。接待记者的中年男子颇为警觉地问,“你是这栋楼的吗?你怎么知道我们地址的?与我们打交道的都是渠道商、合作商,很少有直接客户。”记者称本来是去楼上黄金公司的,看见同类公司就顺便进来看看。男子听完,便叫来一位自称经理的年轻人,与记者细聊。

这位经理告诉记者,对开户客户而言,可以以3%的杠杆交易,即300万元,最多可以做1亿元的交易;若是做代理商,需要承担做市商角色,即与客户形成对手买卖,并从交易差价以及成交量中获利。“这是风险非常大的。但你可以更早地与国际接轨,你是先试先行者,这样交点学费也值的。”

该经理称,公司原是江苏大圆银泰会员,后加入江苏江阴周庄贵金属交易中心会员。

记者查询发现,江苏江阴周庄贵金属交易中心成立于2011年3月,注册资金1.03亿元,办公地址和政府办公楼相邻。周庄镇领导曾去中心调研。

在四季酒店,记者还找到了另一家圆通黄金公司。该公司前台对面,是天津贵交所的电子盘; “上海财经大学**基地”的牌子特别显眼。相关人士介绍,公司是天津贵金属会员,以高资金杠杆从事白银、铂、钯等品种的类期货交易;未来还打算推出石油、外汇等品种类似交易。

白银类期货近两年堪称异军突起。

2004年4月,杭州第一家以黄金保证金交易模式挂出“现货黄金定金交易”名号的公司成立;2006年下半年地下黄金公司开始热起来,到2008年3月达到疯狂阶段,有机构保守估算,当年炒金投资者总资金达250亿元,相当于全国期货行业总保证金的一半。

2011年9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下称38号文)要求,切实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38号文提出,建立由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以协调清理整顿违法证券期货交易工作。

201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出台《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明确除了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和黄金交易平台。

一些黄金交易平台纷纷开设白银品种。2011年,在白银价格暴涨助推之下,各地交易所狂推白银交易,白银压倒了黄金,成了贵金属市场的新宠。

上述平台无论是黄金品种,还是白银品种,均有下列共性:一、以少量资金撬动数十倍的交易量。以2%的保证金为例,即1万元可以买卖50万元的黄金白银;如果价格波动超过2%,客户的1万元就会因爆仓而被没收,风险非常高。二、实施做市商制度。其中有的即是交易平台,又是做市玩家,如恒泰大通类,它们跟客户一起进入“对赌”,它赚的就是客户赔的,它赔的就是客户赚的。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客户用的是做市商提供的交易软件和价格,出入资金也要通过做市商的平台。做市商在其中做点手脚,并不是难事。

这种“对赌”交易模式,对客户而言隐藏着极大风险。许多客户抱着试试的心理,先拿几千数万元入市,赢了一点后逐渐加仓,至几十万上百万,最后很快就被输光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江西一家贵金属交易公司,在客户维权期间,迅速注销玩失踪。而后,不出几个月,几个股东跑到福建,又注册了一家贵金属交易平台,干起老行当。

白银类期货“异军突起”,还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尚未整顿完毕有关。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013年12月透露,除天津市、云南省外,其他已开办过交易所的34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清理整顿工作已经通过联席会议检查验收,清理整顿验收工作基本结束;下一步,将重点督导个别地区尽快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一位期货专家透露,天津市、云南省清理交易所工作没有通过验收,说明它们还有问题或有争议。作为期货行业的监管部门,证监会是不支持类期货交易模式的。

2012年2月,国务院下发38号文后5个月,具有全国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之称的天津市政府部门同意了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从试点转为正式运营,天津市金融办对其实施监管。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网站显示,现有白银、铂、钯等交易品种,它的贵金属交易最低保证金是8%,杠杆比例12.5倍。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原设有“天通金”,因不能从事黄金交易而停止交易。现存“天通银”是非常活跃的一个交易品种。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引入做市商制度、24小时连续交易、价格与国际接轨等,更为灵活的交易机制吸引了大量代理商和投资者,如记者暗访的圆通贵金属,就是其会员。据报道,2012年,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总成交量已超过了6000亿元,超越了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相关数据,跃居行业成交量的首位。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的“成功”,引来各地效仿。江苏大圆银泰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2013年,随着白银价格大跌,炒客大幅亏损,一些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类期货交易模式才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焦点。(记者 寻阳)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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