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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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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2月22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胡福云先生主持。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侯文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侯文学先生简历附后。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08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2月22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胡福云先生主持。经职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侯文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侯文学先生简历附后。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侯文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8月出生,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2月至今任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侯文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09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22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 公司八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8,8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合林先生、陈灵巧女士、林富青先生、陈佳女士、蓝发钦先生、陈玲女士、黄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其中蓝发钦先生、陈玲女士、黄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以上七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陈合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38,88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陈灵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38,88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选举林富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38,88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选举陈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138,88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选举蓝发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8,88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选举陈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8,88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选举黄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138,88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季克勤女士、林联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侯文学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季克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38,88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选举林联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138,88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88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赁办公用房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涉及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为55,000股。

表决结果:55,000股同意,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波律师、张灵芝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10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2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陈合林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合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陈合林先生、陈灵巧女士、蓝发钦先生、陈玲女士、黄智先生五人组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陈合林先生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黄智先生、蓝发钦先生、陈灵巧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黄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陈玲女士、黄智先生、林富青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组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陈玲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蓝发钦先生、陈玲女士、陈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蓝发钦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陈合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陈合林先生简历见公司2014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董事候选人简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林总明、陈美荣、张建秋、洪卫国、林伟鸿、沈文萍、吴延坤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林总明、陈美荣、张建秋、洪卫国、林伟鸿、沈文萍、吴延坤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张建秋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吴延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建东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黄建东先生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长授权的议案》

1、决定连续12个月内单项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下(包括10%)的下列事项(关联交易事项除外):

(1)收购、出售、置换、处置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的行为;

(2)对外参股、控股的投资行为;

(3)向金融机构短期或长期借款。

2、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之外,决定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的费用支出事项(其中广告投放不超过2000万元,管理咨询费用支出不超过500万元)。

董事长在行使上述授权事项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内控程序;上述事项事后应及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中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者为1人,符合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2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独立意见》。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高管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简历

林总明:中国台湾籍,男,1958年出生,毕业于远东技术学院,历任灿坤(台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部经理,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副总经理,上海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漳州灿坤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厦门建霖工业有限公司产品事业体总经理。

林总明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美荣: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10月生,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历任水电部云南第十四工程局技术员,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工程师,日本聚脂株式会社设计师,爱仕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美荣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合林之弟;除上述已披露职务外,最近五年内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张建秋: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先后担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督查。

张建秋女士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洪卫国: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6年9月生,高中学历。历任浙江温岭棉织厂厂长,爱仕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洪卫国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林伟鸿:男,中国香港居民,1959年12月生,MBA硕士学历。2009年8月--2010年7月任惠州纳科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1995年6月--2009年7月任东莞宜安电器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林伟鸿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沈文萍: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生于1973年10月,本科学历,经济师。 2001年6月-2007年6月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7年6月-2010年11月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经理,2010年11月至2012年8月任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12年9月至2014年1月任北京华夏君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及华夏君悦(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沈文萍女士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延坤:男,1972年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历任南京工程学院计算机及管理工程系教师、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江苏瑞帆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2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吴延坤先生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本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之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黄建东:男,1971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2002年9月-2011年10月先后担任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营销财务部经理。

黄建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内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4-011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2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季克勤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季克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季克勤女士简历见公司2014年1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监事 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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