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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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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决定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4-041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3月27日召开,决定于2014年4月2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如下:

2、会议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请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4年4月22日9:30-12:00,会期半天

4、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6日

5、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2层公司培训教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1)截至2014年4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8)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的议案》;

(9)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的议案》;

(10)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的议案》;

(11)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王东辉、张彤、鞠海涛、方勇、黄翊、张春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任光明、林钢、靳东滨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2014年3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12)审议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解晖、高少薇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的简历详见2014年3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13)审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的议案》。

其中第5、8、13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11、12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4、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2014年3月29日、2014年3月11日、2014年2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010-62602100)登记(须在2014年4月18日17:00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14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5层公司第五会议室。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11层

4、公司邮编:100080

5、联系人:李志坚、史卫华

6、联系电话:010-62602016

7、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4月22日召开的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说明: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议案11、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如下:

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写票数。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选举董事和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

3、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监)事。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弃权 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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