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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二号”国资公司将设立 国资委财政部争主导权


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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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主导“汇金二号”?70亿设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定位像中央汇金公司,但运营的是经营性中央企业的股权,一家被参与组建者称作“汇金二号”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进入公众视野。

“国资委也要打造一个‘汇金’,这已被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写入2014年工作要点,是国资委主任主抓的重点工程,新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细则还在研究讨论。”4月3日,接近国资委、了解相关情况的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独家透露。

该人士称,国资改革将效仿金融改革的模式,四大行整体上市,实现了股权多元化,国有股的持有人是汇金公司,汇金负责股权管理,通过增减持实现国有资本有进有退。

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中,财政部单列出一个其他支出70亿元,用于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坊间亦有消息称,财政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和《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试点方案》。

围绕“汇金二号”主导权的争夺战,正在悄然上演。尽管中央财政预算并没有公开更多细节,本报记者致函财政部也未获得任何答复,但“汇金二号”的设立已是大势所趋,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

主导权之争

由谁来设立“汇金二号”,是国资委还是财政部,官方尚未给出定论,但相关各方的争夺已经开始。

这关系到这家新公司持有何种资本的问题。区别在于,财政部履行的是金融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而国资委履行的是非金融国有资本出资人的职责,“汇金二号”由谁来设立,意味着它将来运营的资本有金融和非金融之别。

“新公司由财政部设立的可能性比较大,它和中投公司有些类似,中投拿外储投资海外,却不能投国内,财政部需要新设一家公司投资国内。”接近财政部的一位大型国有银行人士称。

至于投资方向,该人士表示,“目前尚无定论。”据媒体报道,财政部正在研究有关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分类、人事、数量等事项。

但这一构想遭到了多位国资委人士的质疑,他们反驳的理由是,财政部再设一个中投,有“重复建设”之嫌。更重要的是,拟设立的新公司定位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这决定了它的经营范围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国资委人士称,它更像汇金,只负责股权管理,投资不在其经营范围内。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这家公司跟汇金一样,是家纯粹控股企业,专门以股东身份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管理和运作,不从事具体的产品经营。

成立于2003年的中央汇金公司是根据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的国有独资公司,汇金公司直接控股参股的金融机构,包括六家商业银行、四家证券公司、两家保险公司和四家其他机构。

但汇金并入中投,这两个机构完全不同的定位使得他们的角色完全冲突。汇金此前一直是问题金融机构的拯救者,但此后随着国有银行的陆续上市,其演变成了国有金融机构的大股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者角色,从而成为准政策性机构,而中投是商业化机构。

此外,从投资方面看,中投主要从事外汇储备的对外投资以实现国有金融资产的保值增值,而汇金主要是对境内金融机构进行投资,主要兼具一定的金融稳定和管理职能。

刘纪鹏认为,新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应该与分拆中投、重组中投有着密切的关系。在他看来,中投公司的定位有些“四不像”,它是中国最大的主权投资基金,同时它又投资中央汇金公司、注资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最近还投资了像保利协鑫这样的产业项目。

“新公司可以帮助中投明确分工,以后中投就定位为单一的主权基金,把其他股权全部划归新成立的公司,把新公司定位为运营金融资本的淡马锡。”刘纪鹏称。

刘纪鹏表示,新设立的资本运营公司还有施展空间,目前中央管理的金融类国有企业有43家,汇金代持的只是一小部分金融企业,还有许多金融国企需要代持股。

但在国资委人士看来,财政部再设立一家与汇金类似的资本运营公司,似乎也没有必要。因为金融资产比较单一,业务清晰,而且实现了整体上市,汇金一家资本运营平台进行管理就可以了。

类汇金平台

据消息人士透露,国资委已将“汇金二号”提到议事日程。

本报记者获悉,今年国资委将试点一家或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上述接近国资委人士称,国资委也要打造一个“汇金”,这已被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写入2014年工作要点,是国资委主任主抓的重点工程。

湖南社科院经济所所长肖毅敏认为,新设立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显然应该归国资委管理,因为这是针对现有的授权经营体制问题,适应改革的需要。

“国资委监管下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就不同了,不仅央企的数量庞大,产业几乎涉及到国民经济各个领域,非常复杂,资产有上市也有没上市的,国资委缺少像汇金这样的代持股平台。”上述国资委人士称。

因缺少资本运营平台而产生的现实问题是,国资委“一身二任”,既做裁判长又做运动员,饱受诟病。

上述国资委人士亦称,应该成立几个像汇金那样的公司,让这些公司对央企持股,国资委管类汇金公司,类汇金公司才应是央企的股权持有人。

事实上,国资委也做过一些尝试,设立了国开投、诚通,还有被业内誉为“中投二号”的国新公司,但这些公司均未成为专事股权的经营平台。据中投一位人士透露,汇金公司曾给国资委提出过“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的建议,但后来也不了了之。

“新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运营管理细则还在研究讨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它会和汇金很像。”上述消息人士称。

资料显示,汇金不开展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管理,而这一切都是通过董事会实现的,汇金内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国务院委派。

而在新型国资管理体制下,国资委只需要在把握战略布局规划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上,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派驻董事,即可实现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管理。

刘纪鹏认为,国资委依法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会充分授权,不再是各个处室直接向企业发号施令,而是把主要精力落实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会建设上来,构建“上边千条线,董事一线牵”的管理体制。

“董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决策以前,开展专门的调查研究为董事会提供方案和建议,保证董事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刘纪鹏称。

据介绍,专门委员会是董事会发挥作用的重要支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提名与薪酬、审计三个委员会。

在组织结构上,汇金设有银行部、非银行部、综合部,分别负责四大国有银行、参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工作。上述国资委人士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也可设多个产业部门,如钢铁部、汽车部、电信部等,没必要一个产业设立一个资本运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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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_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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