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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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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军民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2013年,世界经济形势徘徊不前,国际贸易量萎缩,国际航运与船舶市场持续低迷。面对严峻的形势,公司冷静分析形势,沉着应对,一方面继续加大“拓市场,创模式,调结构”的步伐,公司充分利用产能优势,大力拓展亚洲等新型船舶市场,全力以赴承接订单。公司在努力做好船舶主业的同时,适度发展非船舶业务,使其成为公司主业的有益补充。另一方面公司优化企业管理和生产管理、挖掘潜力,调整船舶产品结构,提高技术船舶产品的比例。公司在管理方面始终紧紧围绕“降本促效”这一中心任务,优化流程,改进制造工艺,降低能耗,管控费用,从而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盈利水平较上年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和提高,实现营业收入326,838.27万元,较上年增长24.64%;三项费用为16,636.04万元,较上年增长26.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9,134.16万元,净现金流量较上年减少9.5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354.83万元,较上年增长53.15%;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6元,较上年增长51.35%;资产负债率71.31%,较上年略有增幅。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主营业收入323,537.8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98.99%,较上年增长24.91%;主营业务成本296,867.18万元,较上年增长24.40%;主营业务毛利26,670.69万元,占营业毛利的93.05%,较上年增长30.91%。

从行业划分,船舶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34,062.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41.44%,较上年下降27.80%,毛利9,889.16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37.08%。其中机动船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94,548.78万元,占船舶营业收入的70.53%;非机动船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39,514.05万元,占船舶营业收入的29.47%。自建船舶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69,197.42万元,占船舶营业收入的51.62%;外购船舶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64,865.41万元,占船舶营业收入的48.38%。公司为了应对持续低迷的船舶市场,在突出船舶主业的同时,努力发展非船舶贸易业务,作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非船舶贸易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89,475.0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8.56%,较上年增长158.33%,毛利约人民币16,781.53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62.92%。其中境内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81,359.12万元,占非船舶贸易业务收入的95.72%。

从地区分布上划分,由于欧洲市场的萎缩,公司出口欧洲的船舶减少,因此在欧洲市场的销售减少,为了应对持续低迷的船舶市场,加强了亚洲市场的开发力度,尤其对东南亚市场。亚洲市场实现的船舶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23,458.77万元,占船舶营业收入的92.09%。

本公司认为当前机遇和挑战并存,公司将立足当前,着眼未来,采取符合自身特点的措施,团结奋战,渡过难关,迎接新的发展阶段。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新增合并范围内的公司为顺帆船务有限公司、顺飞船务有限公司、顺龙船务有限公司、顺福船务有限公司、顺格船务有限公司、顺博船务有限公司、顺迪船务有限公司、顺如船务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20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七名董事,会议于201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军民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二零一三年度报告》第四节“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13年,全球航运、造船市场持续低迷。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全体员工不畏困难,上下一心,完成了年度各项计划任务。

2014年,公司将继续提高经营能力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二零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零一三年度报告》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3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26,838.27万元,比2012年度增长24.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2,354.83万元,比2012年度增长53.15%。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在负责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期间,勤勉敬业,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续聘瑞华为公司2014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魏庆文先生、洪兴华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9:30在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8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给公司三名监事,会议于201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林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2013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六次会议,列席了2013年历次董事会会议,认为:各项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真实、客观的。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二零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二零一三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零一三年度报告》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26,838.27万元,比2012年度增长24.6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12,354.83万元,比2012年度增长53.1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地执行,《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采取了依法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监事张晓林先生、倪洪菊女士回避表决)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22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审字[2014]01510019号”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548,304.87元。母公司当年净利润37,760,666.79元,加上年初结转未分配利润297,346,971.95元,扣除当年分配上年分红22,050,000.00元,2013年母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金3,776,066.68元。公司201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共计309,281,572.06元。

公司拟定2013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2013年度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征询股东相关意见情况,拟将母公司201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309,281,572.06元,以公司总股本220,5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分配22,050,000.00元,占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的7.13%,剩余未分配利润自动滚存入下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公司总股本220,500,000股为基数,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154,350,000股,转增金额不超过报告期末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的公司总股本为374,850,000股。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预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三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 2014-023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度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总股本将由22,050万股增至37,485万股,同时注册资本也相应增至37,485万元。

基于上述变动,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三条进行如下修订:

1、《公司章程》第六条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050万元。

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485万元。

2、《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

修订前:公司股份总数为22,05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为11,000万股,发起人为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和王军民、李玖、翁俊、刘新宇、冯琪、余波、殷坚、钱永飞、宗小建九名自然人;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3,700万股,股本总额增加至14,700万股;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4,7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普通股总数增加至22,050万股。

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 37,48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为11,000万股,发起人名称、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

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股份为3,700万股,股本总额增加至14,700万股。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14,7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普通股总数增加至22,050万股。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总股本22,05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普通股总数增加至37,485万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24

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4月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合理范围内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就续聘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25

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14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魏庆文先生、洪兴华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

法定代表人:曹怀娥

注册资本:44,241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宁南大道21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或代理按规定经批准的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经批准的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业务;开展“三来一补”业务。仓储,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利用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房屋租赁、汽车租赁及其他实物租赁,物业管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389,446万元;净资产382,355万元;营业收入932,534万元;净利润15,6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机械”)

法定代表人:高海宁

注册资本:5418.4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C座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II类、III类医疗器械(除植入体内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工程设备销售、安装,仓储,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业务,建筑工程安装,黄金制品的销售。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32,110万元;净资产72,286万元;营业收入446,787万元;净利润4,3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舜天集团为公司的股东,持股占比25.64%。舜天机械为公司的股东,持股占比25.4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舜天集团及舜天机械均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公司预计2014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我司支付房屋租赁费,以及关联方为我司提供担保,我司支付其担保费。

公司每月向关联方舜天集团支付的房屋租赁费按肆拾元每平方米乘以实际租赁面积确定。

公司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四向关联方舜天集团支付担保费。

公司按担保金额的千分之二向关联方舜天机械支付担保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均属于日常业务范围。该等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26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 9:30 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表决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军民先生

3、会议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 9:30开始,预计会期半天。

4、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A座4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9日(星期五)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表决

7、出席人员:

(1)2014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参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1、听取并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二零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4、听取并审议《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听取并审议《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听取并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

7、听取并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20)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4-021)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此外,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5月13日9:3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1、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A座4楼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2、邮政编码:210012

3、联系人:马香香

4、传真:025-52251600

5、联系电话:025-52876100

6、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1、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2013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27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年4月11日发布了二零一三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13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本公司201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召开,广大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说明会。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李玖先生、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曹春华先生、独立董事徐光华先生、保荐代表人王鸿远先生。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3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3-045),且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1年7月20日签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1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818,07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3,288,829.0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84,781,171.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1年8月5日到位,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179号验资报告。2011年度使用募投资金661,424,425.35元,其中承诺投资项目资金331,424,425.35元,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00.00元;2012年度使用募投资金455,903,239.69元,全部用于承诺投资项目。2011年度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00.00元已于2012年3月13日全额归还到募投账户(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归还公告》)。2013年1月至5月使用募投资金4,055,978.35元,全部用于承诺投资项目。2013年5月31日募投账户余额为921.74元,已全部转入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截止2013年5月31日,净募集资金扣除募投项目实际应支付金额后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相差6,603,480.69元,其中3,010,589.00元系本公司应由专项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由公司自有账户支付;3,592,805.13元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已扣除手续费);86.56元系本公司应由专项账户支付的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而未支付的部分。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于2008年03月10日经2008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浦发银行南京莫愁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雨花支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止 2013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上述初始存放金额含发行费用(不含保荐承销费)5,110,589.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详见本报告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3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表一: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弃权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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