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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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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四月九日上午,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2013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为公司的发展、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的提高做出了突出贡献,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实现了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

2013年,在国内商用车特别是重卡市场和工程机械市场依然低迷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和产品结构,进军轻微型车、乘用车市场,取得了显著实效。公司产量和营业收入同创历史新高,产量较2012年增长34.51%,营业总收入较2012年增长27.57%。在迅速占领国内乘用车传动轴市场的同时,公司奋力开拓国际市场,2013年出口产品收入4238.43万元,同比增长39.25%。

2013年全公司上下掀起了新一轮创新热潮:整合工艺,实现生产链无缝对接,消除无效劳动,向设备、技术、工艺、工装要成本、要效率。对生产模式、经营模式、物流模式等诸多方面进行大胆创新,实现了轻量化设计,提高了原材料利用率和生产效率。

2013年,轻微型车增长强劲,为公司获得新产品订单、增加营业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2013年在各商用车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公司与多家主机厂合作共同研发出了大量新车型、新产品,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0,233.43万元,同比增长27.57%,实现营业利润14,684.52万元,同比增长 13.96%;实现利润总额 14,819.05 万元,同比增长 7.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58.25万元,同比增长 4.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1,838.46万元,同比增长5.3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76.74%;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为 0.42 元,同比增长5%,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较好业绩。公司资产总额235,017.86万元,较期初增长7.63%;负债总额24,813.21万元,较期初增长64.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10,193.89万元,较期初增长3.42%。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延生

二0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4—022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二○一四年四月九日上午,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延生先生召集,公司全体九名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谭焕珠、喻立忠、汤书昆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3年度会计报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证,出具了大华审字【2014】0044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3年度营业总收入110,233.43万元,较2012年度增长27.57%;实现利润总额14,819.05万元,较2012年度增长7.32%;实现净利润12,565.02万元,较2012年度增长4.65%,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58.25万元,较2012年度增长4.67%;

201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35,017.86万元,较2012年度增长7.63%;负债总额24,813.21万元,较2012年度增长64.21%;2012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291.92万元,较2012年度下降76.7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错误!超链接引用无效。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4]00445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84,328,419.82元(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432,841.98元,可供分配的净利润 75,895,577.84元;公司2012年末累计可分配净利润434,151,314.74元(母公司),2012年度公司分配净利润56,100,000.00元(母公司), 201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453,946,892.58元;为了回报股东,保障股东的投资收益,同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长远发展等对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公司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公司本次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0,500,00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84,150,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余未分配利润369,796,892.5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以红利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招股书的承诺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3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14】003634号《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保荐人出具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重庆重汽远东传动轴有限责任公司之间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

本项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审议此议案时,公司

董事赵保江先生回避表决。

7.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许昌正阳机械有限公司之间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

本项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审议此议案时,公司

董事刘延生先生回避表决。

7.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许昌钱潮远东汽车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之间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

本项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审议此议案时,公司

董事马喜岭先生、周建喜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的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使募集资金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给股东创造更好的业绩回报,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发生额)。本次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为一年,在该有效期内上述不超过3亿元的募集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和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4—02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2日上午9:30分开始,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地点: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5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保荐代表人。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1、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关于预计2014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预计公司与重庆远东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预计公司与钱潮远东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1、登记时间:2014 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信函登记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北郊尚集镇昌盛路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46111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461111

传真号码:0374—5654051

1、会务联系人:张卫民、李茹

2、联系电话:0374—5656689

传真号码:0374—5654051

3、通讯地址: 许昌市北郊尚集镇昌盛路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61111

4、出席会议的股东,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四月九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意见如下:

注:在本表的表决意见栏中选择相应的表决意见,在同议、反对、或弃权栏中画“√”,画其他符号无效,一项议案画两次符号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股东参会登记表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4—023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4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4年4月9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开阳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见公司《2013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2、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认真审核后认为:《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13年度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3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14年4月1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4、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14] 0044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0,500,000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该分配预案即体现了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又符合公司兼顾生产经营、对外投资和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201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14】003634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持续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公司与交易方已经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于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8、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认为,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持有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4月9日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44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4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60。截至2010年5月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250,2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5,300,389.79元,募集资金净额1,214,899,610.21元。

截止2010年5月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22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2010年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人民币8,417,039.79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6,883,350.00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316,650.00元,确定增加的资本公积总额为人民币1,176,316,650.00元。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32,145,718.69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43,577,826.28元;于2010年6月5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3,555,311.66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8,590,370.53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83,286,928.42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441,170,967.81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净额34,112,181.69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8,003,778.92元),其中:银行存款80,959,531.30元,定期存单52,327,397.12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350,000,000.0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一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5%之间确定),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根据 2013 年2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00.00元(发生额),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013 年度公司循环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70,000,000.00元购买了 11 笔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420,000,000.00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为 350,000,000.00元,已取得到期理财产品收益 8,003,778.92元;理财产品到期后,本公司已将理财募集资金及取得的理财收益转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1,214,899,610.21元与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1,223,316,650.00相差8,417,039.79元,原因是2010年年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8,417,039.79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增加了募集资金净额所致。

三、201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4—026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亿元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发生额)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上述不超过3亿元募集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41号《关于核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10年5月4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26.6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25,0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88.335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31.6650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原证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西大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望田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魏都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莲城支行等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年产100万套商用传动轴项目、年产2万吨传动轴零部件锻造项目和年产50万套商用车传动轴项目等3个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4,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扣除前述3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509.6650万元。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截至2014年3月24日,公司超募资金中尚未确定用途的余额为1,310.66万元。

3、截至2014年2月24日,公司实际投入募集资金79,511.6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加上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7,031.66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幕集资金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发生额)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发生额),在上述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不超过3亿元募集资金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和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五、公司前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情况

公司前12个月购买理财产品使用募集资金额未超过3.5亿元,在12个月内共计购买12笔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购买额度8.6亿元,未超过人民币9亿元(发生额)额度,其中购买的9笔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实现收益11,963,795.04元,另外购买的3笔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还未到期,预计收益6,634,332.00元。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增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在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2013年2月5日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12个月内累计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公司的上述行为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综合以上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9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弃权 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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