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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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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股份\")的通知,洋丰股份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7,551,100股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4年4月10日起至洋丰股份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股票简称:"中国服装" 股票代码:000902 公告编号:2014-019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持续督导财务顾问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已实施完成,并于2014年2月26日履行《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资产过户完成情况公告》,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目前公司仍处于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期。

由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收购人财务顾问,熟悉置入资产的业务及行业情况,因此公司认为由东北证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持续督导期的独立财务顾问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利于相关承诺方及时履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做出的承诺,符合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切身利益。鉴于此,公司决定改聘东北证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续持续督导期财务顾问,并终止与原持续督导机构的持续督导约定,上述终止聘用和改聘的日期均为2014年4月10日。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令54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财务顾问资格,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重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机构及持续督导服务机构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于2014年4月10日与东北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协议约定的起聘日期为2014年4月10日,持续督导期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三个会计年度,即至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日。

《持续督导协议》约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行业规范,同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完成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持续督导事宜。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简称:"中国服装" 股票代码:000902 公告编号:2014-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洋丰股份")的通知,洋丰股份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7,551,100股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4年4月10日起至洋丰股份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日,洋丰股份共持有本公司290,314,99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24%,其中本次质押股份127,551,100股,占洋丰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9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0%;累计质押股份127,551,100股,占洋丰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3.94%,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20%。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股本 流通股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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