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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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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已于2014年4月17日在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股东大会》的规定,为方便投资者充分了解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现将具体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已于2014年4月17日在深交所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 ——股东大会》的规定,为方便投资者充分了解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现将具体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4月2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4月25日-4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4月25日15:00至2014年4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 杭州 金溪山庄(杭州市杨公堤39号)

5、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股东 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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