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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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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通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 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新增提案情况:无。

(一)会议通知: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4 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安源煤业《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9:00。

(三)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117号公司17楼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良仕先生。

(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情况

公司总股本989,959,882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617,087,7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3%。

(二)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8人,董事孙景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3人。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6,905,170股,反对182,60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7%,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3%。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4,917,568.79 元,2013年实现净利润538,163,377.27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3,816,337.73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9,264,608.3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年初余额2,723,163,776.58元,本年因实施2012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10股)减少494,979,941.00元,年末余额为2,228,183,835.58元。

同意公司下列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89,959,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按此方案,应分配现金494,979,941.00元,结余未分配利润14,284,667.33元转以后分配。

2、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七)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事项

由于历史渊源关系及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煤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或劳务关联交易。同意公司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2013年度发生额。股东江煤集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84,030,938股,其中同意184,030,93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2、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事项

2014年,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与控股股东江煤集团及其附属企业存在必不可少的日常购销业务或劳务。同意公司2014年度与控股股东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50,645万元,同意公司与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股东江煤集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所述关联股东之情形,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其它非关联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84,030,938股,其中同意184,030,93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新增流动资金借款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同意公司2014年在2013年末存量流动资金借款基础上增加银行借款规模50,000万元,即2014年度最高流动资金借款规模为336,540万元人民币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办理银行信贷业务。公司在上述流动资金借款规模内具体办理每笔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

(十一)审议《关于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同意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煤炭储备中心有限公司2014年流动资金借款7,000万元,继续提供一年期连带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保证。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该担保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为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江西煤业物资供应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向相关银行借款(授信额度)提供一年期最高限额分别为169,680万元、28,980万元、15,880万元和5,000万元,共计219,540万元的担保。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业务。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办理每笔担保业务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将不再逐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签发有效。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安源煤业〈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7,087,77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16,905,170股,反对182,60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7%,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3%。

本次会议由江西宏正律师事务所陈文解、陈永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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