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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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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三峡集团公司大楼召开。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4-01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的情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三峡集团公司大楼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累积投票的方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毕亚雄董事主持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经会议审议并以记名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会议选举卢纯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票数13,133,585,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具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3%。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杨继红律师和卢少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意见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14-01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4月25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18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实际出席会议1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卢纯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表决权 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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