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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4第一季度报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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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建工程期末6,190.80万元,较期初减少16,191.34万元,减幅72.34%,主要原因为本期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导致减少在建工程16,492.40万元所致。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祝恩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卫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细元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24,196.53万元,较期初增加1,827.62万元,增幅8.17%,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增加,定期存款减少增加货币资金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405.37万元,较期初增加35.69万元,增加9.66%,主要原因为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客户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939.75万元,较期初增加737.66万元,增幅365.01%,主要原因为预付柴油款及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预付原料气款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期末50.35万元,较期初减少52.57万元,减幅51.08%,主要原因为本期减少定期存款, 导致计提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235.78万元,较期初减少562.16万元,减幅70.45%,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收回安庆市大观区发展投资公司应退土地出让金款所致。

(6)存货期末2,013.26万元,较期初增加1,350.09万元,增幅203.58%,主要原因为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期末11,755.48万元,较期初减少688.91万元,减幅5.54%,主要原因为本期减少银行定期存款所致。

(8)固定资产期末45,684.79万元,较期初增加15,768.94万元,增幅52.71%,主要原因为本期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煤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完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9)在建工程期末6,190.80万元,较期初减少16,191.34万元,减幅72.34%,主要原因为本期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炼厂尾气、火炬气分离及提纯项目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导致减少在建工程16,492.40万元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938.06万元,较期初减少73.81万元,减幅7.29%,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投产产生利润弥补期初税前可弥补亏损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3,780.24万元,较期初增加375.66万元,增幅11.03%,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预付土地款增加所致。

(12)应付票据期末2,989.10万元,较期初减少1,635.20万元,减幅35.36%,主要原因为票据到期归还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57.19万元, 较期初减少64.28万元,减幅52.92%,主要原因为长岭凯美特公司应付社保减少所致。

(14)应付利息期末57.07万元, 较期初增加26.79万元,增幅88.49%,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银行借款增加, 导致计提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5)其他应付款期末208.60万元, 较期初减少90.81万元,减幅30.33%,主要原因为长岭凯美特公司代扣建安税本期缴纳减少所致。

(16)其他流动负债期末1,475.15万元, 较期初增加1,209.26万元,增幅454.79%,主要原因是安庆凯美特特气分公司试生产期间预提水电气款增加所致。

(17)长期借款期末9,660.00万元, 较期初增加2,800.00万元,增幅40.82%,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8)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3,399.99万元,较期初增加549.37万元,增幅19.27%,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本期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19)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为32.25万元,较期初增加208.92万元,增加118.26%,主要原因为安庆凯美特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为-3.16万元,较上期减少17.93万元,减少121.39%,主要原因为湖南凯美特公司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公司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分公司)2010年及2012年双方签订的《原料气供应协议》和《可燃气、氢气回收协议》合同与补充协议,在2013年5月发生异议,长岭分公司管理层认为2010年12月签订的协议不公允,认为其提供的原料气价格过低、收购的甲烷解析气体价格过高,拒绝履行上述协议。

(一)具体情况介绍如下:

1、双方签订协议

2010年12月17日, 我公司与长岭分公司就长岭凯美特公司采购原料气和销售氢气与甲烷等解析气产品签署的可燃气、氢气回收协议,(协议有效期间为2010.12.17-2013.12.17),氢气执行价12000元/吨(含税)、原料气供应价格500万元/年(不含税); 2012年9月双方签署的可燃气、氢气回收补充协议价(协议有效期一年),可燃气体(甲烷)执行价2900元/吨。

2、2012年生产经营

长岭凯美特2012年11月投产,并生产氢气与可燃气体产品分别为40.95吨和1818.529吨,双方按上述协议价格结算原料气(500万元/12个月)和氢气与甲烷气体产品销售收入4,927,465.04元,应收账款计5,765,134.10元,2013年2月和4月收到上述货款。

3、2013年长岭分公司管理层拒绝履行协议

长岭分公司董事长变更,原总经理任董事长(原董事长调离),2013年5月长岭分公司管理层认为2010年12月签订的协议不公允,认为其提供的原料气价格过低、收购的可燃气体价格过高,拒绝履行上述协议。

岳阳市委、市政府出面调解,并由市政府向中石化股份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希望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至今未达成协议。

4、长岭凯美特2013年度生产经营及确认收入成本情况

2013年度,长岭凯美特采购长岭分公司制氢装置尾气(原料气)共计提纯生产氢气905.49吨,可燃气37,231.21吨并销售给长岭分公司,按照上述协议价格确认产品销售收入101,570,010.52?元,其中:公司对于2013年7-12月生产并提供产品但未得到客户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确认的氢气销售数量为508.937吨和甲烷销售数量为23,191.303吨也一并确认销售收入62,702,583.51元;长凯美特同时按协议确认了原料气采购成本500万元,并冲减了应收账款,期末,应收长岭分公司货款余额为114,583,263.56 元,已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33,947,274.64元。

由于长岭凯美特公司采购与销售长岭分公司的原料气与氢气和可燃气体的合同系于2010年12月17日和2012年9月签订,2013年5月长岭分公司管理层认为2010年12月签订的协议不公允,认为其提供的原料气价格过低、收购的甲烷解析气体价格过高,拒绝履行上述协议。

2013年度生产气体结算情况:2013年1-3月双方供的气体按上述价格办理了结算(开发票);4-6月双方确认了长岭凯美特销售给长岭分公司的氢气与甲烷的供应量,但未开发票进行结算;7-12月由于矛盾加大,长岭分公司经办人员(计量员黄平)未在长岭凯美特计量数据通知单上签字,更没有开发票办理结算等相关手续,但双方还是到现场对产品供应量进行了书面记录。

公司董事会认为,长岭凯美特与长岭分公司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与补协议的签字代表均具备合法代表各方签约的法定权限,双方均系自愿签字盖章,意思表示真实,相关协议的签署真实、有效。在协议有效期间内,长岭凯美特按照协议规定的产品结算价格确认产品销售收入与成本认为符合准则相关规定;长岭凯美特按照双方未达成一致初步协商作出让步可燃气的价格与协议中规定的价格差价,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认为较为公允。

(二)公司董事会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1、责成公司管理层加紧协调中石化长岭分公司与子公司岳阳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之间的协议分歧事宜,以保证岳阳长岭凯美特后续的持续运行。

2、将依据事件的进展情况, 及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签署《原料气供应协议》、《可燃气、氢气回收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法律意见书

相关协议合同之主体资格及履约能力: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凯美特气、长岭分公司均具备依法签署相关协议的合法主体资格。

相关协议签署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相关协议的签字代表均具备合法代表各方签约的法定权限,双方均系自愿签字盖章,意思表示真实,相关协议的签署真实、有效。

相关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上述相关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协议对交易标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有效期限等的主要内容进行明确约定,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相关协议之实际履行与合同主体履约能力: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相关协议签署后,合同双方实际履行了协议约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凯美特气、长岭分公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

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凯美特气与长岭分公司具备签署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相关协议的签署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董事会的致歉声明:公司对长岭凯美特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合作协议存在的分歧没能在期限内协商解决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深切的致歉。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4-032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8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祝恩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4-033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8日,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且公司监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2014年一季度报告发表意见:(1)公司董事会2014年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14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14年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1.监事会决议。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4-035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与召开方式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4),定于2014年5月16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2014年4月29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浩讯科技有限公司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直接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浩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共176,175,000股,占股本的65.25%,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将作为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3项议案。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与补充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外,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201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16日(星期五)09: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5月15日—2014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下午3:00至2014年5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12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5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1、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修订〈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此议案需通过特别决议审议,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9、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的议案》;

12、审议《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源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实施4000Nm3/h火炬气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2014年5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公司证券部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5月1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2)输入投票代码002549;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A、整体表决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13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项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完成。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

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

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 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联系人:张伟、余欢

联系电话:0730-8553359

传真:0730-8551458

电子邮箱:zqb@china-kmt.cn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七里山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4003

2、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14-034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经过对公司资产进行仔细核查和认真分析,决定对长岭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3,947,274.64 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7.71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2010年12月17日,公司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岭分公司”)签署《原料气供应协议》、《可燃气、氢气回收协议》、《原料气、可燃气、氢气价格补充协议》;2012年9月,公司与长岭分公司签署《可燃气、氢气回收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长岭分公司将制氢装置尾气作为原料气供应给长岭凯美特使用,协议约定原料气结算包干价格为500万元/年(不含税);长岭凯美特将原料气通过变压、吸附、分离、提纯等生产方式,形成氢气和可燃气产品又销售给长岭分公司,销售价格:氢气为12000元/吨(含税)、可燃气为2900元/吨(含税)。

长岭凯美特2012年11月投产,2012年11-12月采购长岭分公司原料气,提纯生产氢气与可燃气销售给长岭分公司,双方已按上述协议所规定的价格进行了结算。2013年6月,长岭分公司管理层对上述协议提出异议,认为上述协议中长岭凯美特销售的可燃气按2900元/吨(含税)价格偏高,期间双方生产(原料废气供应、返回产品气)正常有序进行,公司与长岭分公司就上述协议产品结算价格一直在进行持续协商,但截至报告日尚未达成相关协议。

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并基于公司在与客户持续沟通协商过程中,曾提出过愿意做出一定区间让步的综合考虑,长岭凯美特对于应收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的货款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为按每吨900元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33,947,274.64元,该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长岭凯美特按个别认定法对应收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的货款计提坏账准备33,947,274.64元,对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的影响为25,460,455.98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的3.2%,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3.28%。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14 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2014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需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1、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合理的,该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监事会

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案。

3、独立董事关于201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涉及利润操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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