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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虚假陈述案获法院受理 26股民索赔465万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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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大地发布公告称,5月15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26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5月16日,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在一系列刑事裁定尘埃落定之后,绿大地又因涉嫌虚假陈述而遭投资者索赔。

绿大地发布公告称,5月15日,公司收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原告26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绿大地可谓麻烦不断。早在2010年3月18日,绿大地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的公告》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一年后的3月,绿大地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公告一出,绿大地股价暴跌。12月2日,云南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对绿大地公司、何学葵等人作出刑事判决。2012年1月31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同年3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发回重审。

去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绿大地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在法定上诉期内,何学葵等五名被告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同年4月,绿大地公告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时至今日,绿大地公告称,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原告共计26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公司就前述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共计26件,索赔总标的额为464.54万元。

公司表示,目前,民事诉讼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并依法按照规定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原审 应诉 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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