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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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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9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之参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05月29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之参股子公司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电子")与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签署了《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约定中利电子向浙大网新出售通信设备,共计440套,总金额为人民币7607.60万元。

1、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2401室

法定代表人: 赵建

注册资本: 33702.6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信息服务除外);电子、通信及自动化控制技术研究、开发和服务,上述相关工程配套的电子、通信及自动化控制产品及设备销售,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交通技术和可再生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设计与投资咨询;培训服务(国家设置专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外);科技园规划咨询、开发运营服务和技术推广服务。

成立时间: 2001年06月06日

浙大网新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公司与浙大网新未曾发生过任何交易。浙大网新是依托浙江大学的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发展起来的高科技服务集团,旗下拥有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600797)、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000925),业务遍及国内绝大多数省、市,以及美国、日本、东欧、东南亚和南美。在科技园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等领域积累了深厚的产业基础和丰富的资源实力。从成立至今持续经营能力较强,具有较好的支付能力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主要合同条款

1) 合同标的为通信设备,总金额为7607.60万元。

2)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40个日历内交货。(交货时间如有临时变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按甲方书面通知执行。)

3) 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货款; 甲方在交货完成当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货款的90%。

3、合同签署时间:2014年05月29日

4、违约条款:

1)如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延期交货或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每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或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追缴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货款,则甲方从应付之日起每天按应付款总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相应顺延交货日期;如由此造成延期付款过一个月或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追缴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5、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在相关领域的业务开拓产生积极影响。

2、公司现有资金、人员、技术、产能完全具备履行本次合同的能力。

3、本次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其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次合同而对交易对手形成市场依赖。

1、合同货款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由于履行周期较长,存在货款回收缓慢的风险。

2、因本合同执行周期较长,项目因原材料采购、人工成本变化等市场因素影响,成本可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波动,项目利润会存在波动的风险。

3、合同履行期较长,可能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双方签署的《产品购销合同》。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05月29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合同 支付 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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