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人参与 评论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6月5日以传真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25号

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6月5日以传真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0日,会议登记日为6月25日(详见公司临2014-02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4年6月7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26号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6月27日上午九点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大博雅国际酒店

6、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1、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2014年度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合同期为一年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贷款相互担保协议(2014年)》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第1、2、3、4、5、6、7、8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公告;第9、10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第11、12项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文件。

三、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即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20日)

2、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可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人员。

1、会议登记时间:2014年6月25日 (上午9:30~11:00;下午1:00~5:00)

2、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大博雅国际酒店方正科技股东大会登记处

3、登记方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会议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股票帐户、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以抵达地时间为准。

4、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北大博雅国际酒店方正科技股东大会登记处(邮编:100871)

5、投票代理委托书的送达时间:2014年6月25日 (上午9:30~11:00;下午1:00~5:00),投票代理委托书见附件。

1、登记联系电话:(021)58400030;登记传真:(021)58408970

2、会期半天,股东或股东代表参会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014年6月7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27号

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已于201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一、公司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部分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如下:

1、 法人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2、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二、公司在“投资状况分析”部分补充披露两家主要子公司净利润同比去年有较大变化的原因如下:

深圳市方正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在2013年5月后其主要业务转移到公司另一家全资子公司,故深圳方正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大幅度减少,同时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使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导致深圳方正2012年净利润1,183万元,2013年净利润仅为-1,200万元,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

北京方正科技信息产品有限公司2012年净利润95万元,2013年净利润1,194万元,主要是因为北京信产在2013年取得了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分红1,160万元,其实际经营净利润未有重大变化。

2014年6月7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议案 股东 弃权 

人参与 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凤凰财经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