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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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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发生的同类委托贷款金额合计为14.8亿元,其中公司本部11亿元,田湾河公司3.8亿元。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4-041号

转债代码:110016 转债简称:川投转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11亿元

专项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到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发生的同类委托贷款金额合计为14.8亿元,其中公司本部11亿元,田湾河公司3.8亿元。

● 田湾河公司3.8亿元委托贷款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证报、上证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3亿元委托贷款实施情况的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和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签订11亿元专项委托贷款补充协议的提案报告》:“公司与控股股东川投集团于2011年5月-7月分别签订了合计11亿元的委托贷款协议,贷款期限为6年,前3年免息,从第四年起至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未归还的贷款余额公司应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支付利息,利率自起息之日起每12个月随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而调整一次。从2014年5月起11亿委托贷款将相继满三年,按协议约定应开始支付利息。因贷款利率在原协议中未明确约定,经与川投集团协商,公司拟按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6.55%/年支付利息,公司将与川投集团就此事签订补充协议。”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川投集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于2014年6月24日在成都签订了《委托贷款业务补充协议》。

到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田湾河公司与川投集团发生的同类委贷实际金额合计为14.8亿元,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4.11%。

二、关联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上交所 股东 川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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