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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滥用贸易救济“亮剑” 美再吃WTO“红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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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机构认定,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关税法修订案(简称GPX立法)的适用存在错误。

中新社北京7月8日电 (记者 石岩)时近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面对美国对中国经贸政策的种种指摘,世贸组织7日晚间公布的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上诉机构报告,无疑让美方有点尴尬。

WTO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同时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

“本案是中国胜诉,这是毋庸置疑的。”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

作为此案的一个大背景,美国法律本并不允许对中国征收反补贴税,但美国商务部却从2006年开始对华采取了20余起反补贴措施。当这些措施的合法性在美国国内法院受到挑战后,2012年3月美国国会匆忙通过了GPX立法(美关税法修订案),授权美商务部对所谓“非市场经济国家”(包括中国)采取反补贴措施,并追溯适用于2006年底发起的调查。

与此同时,在涉案双反措施中,美商务部对中国企业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由于其征收反补贴税时已经考虑了补贴因素,导致出现对补贴的两次救济,即双重救济。

对于美方GPX立法及双重救济做法,中国于2012年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2014年3月,WTO公布了该案的专家组报告,裁决美25起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违反世贸规则,但认为美关税法修订案未违反世贸规则。中美双方随后相继提出上诉。而7日公布的上诉机构报告即为“终裁”。

“可以说,专家组并未支持中方的核心诉求。中方坚持上诉,终于使上诉机构推翻了专家组的法律解释。”陈卫东指出。

上诉机构认定,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关税法修订案(简称GPX立法)的适用存在错误。

而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看来,本案也被视为中国用法律武器挑战美国贸易救济中体制性问题的有益尝试。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并非孤例,在2011年中国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中,中国亦大获全胜。

“作为发展中国家成员,中国能对谙熟国际诉讼规则、法律比较健全的美国提出挑战,并获得胜诉,真的很了不起。”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业务总监冯军向中新社记者指出,“这增强了中国参与国际经济新规则制定的自信。”

但值得注意的是,上诉机构报告称,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美国关税法修订案是否符合世贸规则的分析。

“上诉机构只能就法律问题进行审查,不能审查事实问题,这是导致这一结论出现的重要原因。”陈卫东说,这意味着世贸组织并没有将美国“从台阶上踢下去”,GPX法案仍能继续适用。

在陈卫东看来,这代表了WTO试图寻求在中美双方利益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同时避免美国国内反贸易自由化、反全球化势力的反弹。

“对于GPX立法,中国是可以选择再次提起起诉的,但鉴于中美的贸易体量及两国经贸的相互依赖性,作出这一决定需要乐观而审慎的综合评估和考量。”陈卫东指出。

而在冯军看来,鉴于美国的法律也在不断完善中,中国将视情况而决定是否继续采取措施。“但本案清晰释放的不能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信号,已足以给美国方面形成强大的压力。”冯军指出。

“鉴于美国在WTO裁决的执行上并不令人满意,下一步,中国应着力于同国际社会一起加大对美国这方面工作的督促和压力。”陈卫东提醒。(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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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中美 美国 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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