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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高管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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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美特气高管被出具警示函,主要还是缘于5月被曝光的“公司隐瞒全资子公司遭上游岳阳长炼‘断气’而停产”的事件。

本报长沙讯 由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信息披露不准确,凯美特气董事长祝恩福、董秘张伟近期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凯美特气高管被出具警示函,主要还是缘于5月被曝光的“公司隐瞒全资子公司遭上游岳阳长炼‘断气’而停产”的事件。

3月6日,凯美特气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长岭凯美特根据上游中石化岳阳长岭分公司(岳阳长炼)装置停车检修安排及自身生产装置关键配件定货生产周期及检修周期的要求,为了确保公司后期生产装置的安全、平稳运行,按照计划安排,将于3月6日开始各装置分步停车,进行例行检修。

但实际情况是,凯美特气与岳阳长炼在协议价格上存在纠纷,岳阳长炼自2013年12月17日起已经停止向长岭凯美特供应尾气,导致长岭凯美特早已停产。

更令市场不平的是,凯美特气的隐瞒有维护股价嫌疑,因为2013年12月底至今年3月底,上证指数下跌近5%,而凯美特气股价却被从14元爆炒至最高的26.39元,涨逾80%。

停产内情被湖南证监局核查发现后,5月下旬,湖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责令改正”的措施。

湖南证监局官网近日再度发布公告称,公司对长岭凯美特停产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月6日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而你们作为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对此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凯美特气董事长祝恩福、董秘张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中国证监会诚信档案。

湖南证监局的公告并称,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不过,截至7月10日,凯美特气还未就高管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发布公告。

“遭遇警示函还是留了些情面的,这并不属于必须披露的重大事项。而且,如果必须要披露,证监局会在公告中注明。”省内一位老资格董秘分析称。例如,凯美特气5月份被“责令改正”的时候,湖南证监局就在公告中注明了“公司应在接到本决定后2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本决定的主要内容”。          记者陈海钧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证监 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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