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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4日-2014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15:00至2014年8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25楼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陈索斌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共4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9432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4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1283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0.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1498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5.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8,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8,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8,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58,536,585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对象为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17,560,975股,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方式认购40,975,610股。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10.2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6.锁定期: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6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批准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8,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南京君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8,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香港金王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8,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428,46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0%;反对4,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投票情况:同意20,443,84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80%;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本次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郭恩颖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014年8月16日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表决权 股东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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