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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07长电债”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网

1、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为2007年9月19日)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期债券(债券简称:07长电债,代码:122000)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7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9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回售代码:100931

回售简称:长电回售

回售价格:100元/张

回售申报日:2014年9月17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14年9月24日

1、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为2007年9月19日)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期债券(债券简称:07长电债,代码:122000)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7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9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

2、“07长电债”债券持有人可按本公告的规定,在回售申报日内(2014年9月17日),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07长电债”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如回售申报日内不进行申报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07长电债”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一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4、本次回售等同于“07长电债”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7个计息年度付息日(2014年9月24日),以100元/张的价格卖出“07长电债”债券。

5、本公告仅对“07长电债”债券持有人申报回售的有关事宜作简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07长电债”债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的详细信息,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相关文件。

6、本次回售资金发放日指本公司向有效申报回售的“07长电债”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2014年9月24日。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发行人、本公司、长电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债券 付息 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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