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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虚假信披被诉 赔偿难撼中信股份业绩


来源:华夏时报

涉嫌虚假信披被诉开“股东回复原状”先例赔偿难撼中信股份业绩

华夏时报记者包涵北京报道

近日,以“央企第一整体上市股”在港股名声大噪的中信股份,因为中信泰富一桩6年前的旧案而被卷入风波之中。

9月11日,香港证监会宣布将对中信股份及包括原中信泰富主席荣智健等在内的五名前执行董事展开法律程序和研讯程序。香港证监会认为,上述公司及人员曾从事市场失当行为,在2008年就中信泰富的杠杆式外汇合约投资的巨额亏损,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财务状况资料。证监会正寻求高等法院颁发令状,以使2008年9月12日收市后至2008年10月20日前购入中信泰富股票而可能遭受损失的4500名投资者回复至他们进行交易前的状况或就他们的损失给予赔偿。

9月12日,中信股份承认正在考量香港证监会的指控和申索,并寻求法律意见,中信股份猛跌4%,9月15日(周一)开盘后又续跌超过2%,一度下探至13.64港元。但随后两天逐渐企稳。此时,距离中信股份借壳中信泰富上市尚不足一个月。

因为这是香港证监会首次向蓝筹公司采取类似行动,该事件引发市场极大关注。投行们虽普遍认为此事对中信股份影响负面,但也认为赔偿金额并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太大影响。如今被追诉的五人均已退出中信股份,也不会对公司管理和架构造成影响。

然而时过6年仍可被民事追偿,该举动也为中国“将曾经在受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影响的市场进行买卖的股东回复至原状”确立了重要先例,香港成熟健全的监管环境仍不失为一个良好的范本。

赔偿不会撼动中信业绩

2008年10月20日,中信泰富在外汇巨亏发出盈利警告前停牌,当时股价为14.52港元;一天后恢复买卖,当日收市价仅为6.52港元,一日之内下跌了55%。

而根据香港证监会的数据,在当年9月到10月涉事期间内,当时投资者的购股总额超过约19亿港元,购股价介于14.26港元至24.5港元不等,而平均购股价为18.97港元。

虽然证监会表示回复或赔偿金额可取决于多项可变动因素,包括每名购买者的购股价、购买者是否继续持有有关股份或售股价。但市场认为,若单纯计算股价下跌的损失,赔偿总额可能少于19亿港元,但法院有机会要求包括期内的利息损失,那么届时赔偿总额可能接近购股总额。

如果赔偿额真为19亿港元会否对中信股份造成影响?

截至9月17日,中信股份的市值约为3461亿港元,而当初整体上市时该公司也获得母公司中信集团2800亿港元注入。相比这一市值和资产规模,19亿港元似乎并不“致命”。根据最新发布的2014年上半年业绩,中信股份的营业收入达到118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90亿元人民币,经营性业务的溢利比去年同期上升了45%。相比之下,19亿港元似乎也未到上半年净利的10%,并未形成剧烈的打击。

不过,相比被诉事件对业绩的打击,其对股价的冲击倒更引人注目。该事件发生以来,公司市值缩水已超过100亿港元,市场更为忧虑的是,这是否会对公司引进的策略投资者造成影响。中信泰富今年先后在5月、6月、7月三次宣布引入包括淡马锡在内的27名策略投资者,按每股13.48港元的价格认购股份,认购总额约为532.74亿港元,其中社保基金斥资近168亿港元认购了超过12亿股,占中信泰富股权的5%。8月中旬时,中信股份曾一度上摸16.88港元,而如今低至13.64港元的价格却已逼近了策略投资者的成本价。

“毕竟中信泰富外汇巨亏事件已过去多年,相信不会成为中信股份新投资者入股时的考虑因素,对这样的突发事件,投资者也很难预期。而这件事可能也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平息。”香港丰盛金融资产管理董事黄国英认为。

而香港券商华富嘉洛则认为,中信股份在策略投资者们的配股价13.48港元附近会有强大支撑。假若集团坚持对簿公堂,并不愿意“认错”负相关责任,诉讼费用及负面形象带来的损失则难以估计。“与此同时,一直协助中信中小投资者的香港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更表示,部分小股东目前已到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录新的口供,希望透过刑事追讨责任,令集团进退不得,这才是集团目前面对最大的困境。”

被起诉5人均已淡出中信

这次起诉事件涉及的五位前中信泰富执行董事包括时任主席的荣智健、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和李松兴及执行董事周志贤。

而早在2012年,已有中信泰富原高管因炒汇事件被诉,当时担任财务部助理董事的崔永年因早知悉炒汇巨亏的内情而提前抛售手中股票而被裁定内幕交易罪。崔在今年年初承认控罪,被判监9个月并上缴罚款。

记者发现,目前被起诉的5人均已离开公司。2009年中信泰富外汇巨亏事件发生后,母公司委派救火队长常振明坐镇,荣智健辞职。随着他的辞职,其子荣明棣和其女荣明方也一起离开,但他另一子荣明杰目前仍担任中信股份的非执行董事。

离开中信泰富后,荣智健三次减持中信泰富股票共套现15.48亿港元,并成立了自己的家族公司隆源控股。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资料显示,隆源控股共有六名董事,分别是荣智健、梁伯韬、荣明方、荣明棣、陈翠嫦、戴慧娟。

此次被诉的5人中,范鸿龄也在2009年与荣智健一同辞职。范在1990年与荣一起参与中信泰富的创立,合作近20年。

2010年3月,李松兴也因即将退休而辞去职务,在之前一年的9月,他已减持100万股中信泰富股份,共套现2174万港元,成为中信泰富炒完澳元以来,首位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的执行董事。在五人中,他相对而言算是“全身而退”。

而张立宪和周志贤则因为是事件直接责任人,在2008年事件发生伊始就已引咎辞职。目前张立宪担任宝胜国际的非执行董事,而6年后梦魇并未离他而去,被诉事件发生后,他目前也在寻求法律意见。

监管示范

在事件调查的第6年,也是民事诉讼期限的最后一年才提起诉讼,曾引起中信泰富小股东对香港监管层的不满。但香港证监会的决定最终没有让人失望,展示了一个成熟市场是如何将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也将成为投资者赔偿的重要先例。

“事情拖延6年,有部分苦主已感到气馁,由起初开会时的一百多、二百人参与,剩下现时只有数名小股东开会。”涂谨申表示。

而有中小投资者也抱怨称,之前强大的注资已经大幅摊薄了小股东的股权,即使获得补偿也显得微小。

涂谨申透露,除了香港证监会划定的4500名投资者,其近日还接到了另两类投资者的求助,包括早于2008年9月12日已持有中信泰富股票者,以及9月12日至10月20日期间买入中信泰富的窝轮者,他们认为他们同样受到误导,应该获赔。

香港资深律师汤家骅认为,只要证明因为中信泰富提供的错误信息,影响他们的投资决定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都可以提出索偿,因为错误信息而没有出售股票的小股东也可以索偿。

但也有人认为,窝轮多为短线投机者,未必会获得受理。

“香港证监会在中信泰富事件的处理上有两点值得学习,一是监管动作快,事情发生时隔两天就全面介入调查。二是保护投资者为先,寻求原讼法庭颁发回复原状令或赔偿令,就是确保因虚假信息误导而惨遭损失的投资者能得到保护。其对涉嫌违规披露的介入效率和处理宗旨,值得内地监管部门借鉴和学习。”中国金融智库研究员杨国英指出。

值得一提的是,肖钢上任内地证监会主席以来,已开始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到空前的高度,而中信泰富事件的处理结果必将为内地监管提供良好的个案示范。

[责任编辑:hu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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