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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焦点还原P2P“贷帮”事件真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贷帮事件中相关方牵涉甚广,至少包括投资人、贷帮网、前海融资租赁、投资项目,以及多位相关方的关联人、负责人或中间人。前海融资租赁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此事为公司总经理袁某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拒绝履行回购债权的协议。

贷帮事件中相关方牵涉甚广,至少包括投资人、贷帮网、前海融资租赁、投资项目,以及多位相关方的关联人、负责人或中间人。在记者的采访中,各方各执一词,几乎陷入“罗生门”之中。

1280万逾期借款曝光,作为一名P2P行业的老兵,贷帮网CEO尹飞陷入漩涡的中心,十分焦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目前确定的事实是,贷帮网与前海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下称“前海融资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资产债权转让协议,后者把其已发放的汽车融资租赁资产通过贷帮网,向投资人转让债权。但是,此后出现部分虚假项目标的情况,且投资人资金可能部分被用于房地产项目,债权转让协议到期后仍不能回款,遂于2014年5月发生借款逾期情况,规模达1280万,涉及投资人近500人。不过目前已追回80多万。

与贷帮网情况类似,深圳另一家P2P平台——人人聚财——也因与前海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产生1290万的逾期。

贷帮事件中相关方牵涉甚广,至少包括投资人、贷帮网、前海融资租赁、投资项目,以及多位相关方的关联人、负责人或中间人。在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中,各方各执一词,几乎陷入“罗生门”之中。

投资人所投项目未能兑付,已经向贷帮网多番沟通,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维权。

贷帮网认为,前海融资租赁公司以及该公司总经理袁某事先虚构标的项目,以获取平台投资人的资金,已于2014年8月通过深圳市公安经侦报案。

前海融资租赁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此事为公司总经理袁某的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拒绝履行回购债权的协议。

袁某却表示,所有工作均按照程序向公司请示、汇报,他只是执行人。

复杂的事件中,各方争执不下,真相到底如何?

“贷帮事件”缘由

一切始于一年前的一份《委托债权流转协议》。经过前期的洽谈和沟通,2013年10月,贷帮网与前海融资租赁签署上述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前海融资租赁在贷帮网上转让其管理的债权(已发放的汽车融资租赁债权),前者须按后者的格式要求提供转让债权的基本信息,贷帮网披露相关信息,并按照前海融资租赁确认的价格把债权转让给投资人;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的贷后管理工作依然由前海融资租赁承担。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工商资料获悉,前海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于2013年2月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法定代表人为刘玉林,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股东出资方面,前海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纯青优势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分别出资250万和750万,分别持有前海融资租赁25%和75%的股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前海融资租赁和贷帮网两方确认,双方第一笔债权转让交易于2013年10月31日正式成交;合作初期,贷帮网均如期收到债权转让款中的本金和收益,并按规则分发给投资人。

所有争议问题源自一次账户变更。

按照《委托债权流转协议》约定,贷帮网须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协助前海融资租赁进行资金结算;贷帮网在一定期限内,从其第三方托管账户体系中,将债权转让资金转给前海租赁指定的账户(前海融资租赁法定代表人刘玉林在招商银行的个人账户);债权到期后,前海融资租赁将债权应还本息转到贷帮网在建设银行的公司账户。

2013年11月下旬,前海融资租赁总经理袁某向贷帮网提出收款账户变更的要求,并出具了盖有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刘玉林签字的《信息变更确认函》,增加了一个“指定账户”——宗春兰在招商银行的个人账户。

前海融资租赁公司和贷帮网多位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证实,宗春兰与前海融资租赁总经理袁某关系密切。

“账户变更后,大部分的债权转让资金,都打款到增加的宗春兰个人账户上。”贷帮网总监刘爽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2014年5月,贷帮网开始未如期收到债权转让项目本息,出现逾期情况。事后,部分投资人向贷帮网施压,要求还款,并向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投诉。2014年8月,贷帮网向深圳市公安经侦局报案。

据刘爽透露,贷帮网前后累计向前海融资租赁指定的两个账户转入债权转让款近2000万,单笔转账在10万-20万,在5月份出现逾期前,已顺利收到700多万的兑付款,剩余1280万未兑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目前深圳市经侦局已经对该案件进行详细的案前调查,但尚未正式立案。记者多次致电深圳市经侦局和该案件负责人林警官,未得到警方进一步的案件详情。

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贷帮事件”的背后,牵涉甚广,也出现了许多争议性的关键点,部分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混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深入调查事件原委,并采访事件牵涉的各方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逐一核实相关细节,力争以三个焦点问题,还原“贷帮事件”真相。

焦点一:账户变更协议真假?

“项目出现逾期后,我们向前海融资租赁交涉,才知道后续很多债权转让标的信息都是假的;最后从前海租赁得到的反馈是,账户变更是袁某个人的行为,与公司无关。”贷帮网CEO尹飞称。

前海融资租赁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供的声明称:公司和贷帮间签署过战略合作协议,并且公司法人的个人账户收到过贷帮三笔债权转让款,分别为2013年10月31日,2013年12月30日和2014年2月10日,合计金额为423000元,2014年1月至4月间分次偿还并已全部结清。除此三笔之外,公司及公司指定的个人帐户未收到任何其他贷帮转来的款项。上述框架协议对应的战略合作在2014年4月后事实上已经终止。

贷帮网透露的打款资金共计近2000万,而前海融资租赁确认的收款仅42.3万,二者相差甚远,大部分是由账户变更引起的争议性金额。

前海融资租赁进一步表示,14年5月间,袁某(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总经理)向公司称与贷帮之间有较大额的资金往来,由于受人高息诱惑,将绝大部分资金转往四川,当时对方已停止偿还本息。公司向贷帮求证后方才知晓上述双方有了相关交易。但公司至今尚不能确认因何原因有了如此巨额、多笔的资金往来。

袁某则向记者表示,他只是具体项目的执行人,所有工作均按照程序向公司请示、汇报,公司对于上述项目投资事先是知情的。

对于前海融资租赁和袁某双方说法的矛盾,贷帮网委托律师李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变更账户函是否有效,签字和盖章是否伪造,我们都无法判断,需要经侦找专业机构鉴定。如果是公司行为,前海(融资)租赁就必须履行回购条款;如果是袁某个人行为,那就是涉嫌诈骗。”

贷帮网目前处理方式,是走刑事途径,向公安报案,理由是认为袁某个人涉嫌集资诈骗,而不是走民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海融资租赁履行回购债权义务。

不过袁某始终向记者表示,其是公司行为。

焦点二:谁来负责?

此事件中各方责任也曾被讨论过。

在11月11日网贷之家组织的相关讨论会上,多位P2P平台高管和律师认为,从贷帮网角度来讲,由于其不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其责任可能涉及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平台上向投资人展示的项目标的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二是,尽管贷帮网的商业模式是“平台不提供担保”,但满标后,投资人的页面显示由“贷帮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贷帮网称系工作人员失误)。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军表示,第一责任人应当是借款人(债权转让人),贷帮负有连带担保责任,当第一还款来源无法偿还时,就必须由担保人进行还款。

但在账户变更协议的真实性尚未鉴定前,逾期项目的第一责任人也存在争议。如果是袁某个人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案件,相关责任和追款则需要由公安机关侦查和监督。

按照贷帮网与前海融资租赁签订的《委托债权流转协议》,后者承诺,若债务人因故无法按时归还借款,前海融资租赁须在借款到期一个工作日内,以债权本息全额回购该笔债权;如未能按约回购债权,贷帮网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申请强制执行。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上述协议所指债务人,对应的是前海融资租赁已发放的汽车融资租赁款,协议并未就前海融资租赁获得债权转让款后的进一步用途做出约定,若发生债权逾期,债务追讨也属于前海融资租赁的贷后管理责任范畴。

如果账户变更是前海融资租赁的公司行为,则属于民事案件,项目逾期是前海融资租赁未履行债权回购义务的结果。

不论账户变更的真实性和资金具体用处,最终资金占有方,应为“贷帮事件”的重要责任人。案件相关的重要知情人都透露,按照资金溯源,贷帮网逾期的1280万投资人资金大部分均指向前海融资租赁重庆分公司法人——王某。

焦点三:资金去哪儿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贷帮网、前海融资租赁等事件相关方调查并查证相关依据获悉,由贷帮网转到账户变更协议指定的账户(宗春兰在招商银行的个人账户)资金,大部分均转给前海融资租赁重庆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记者多次致电王某,电话均无人接听。

“借给王某的钱,除了贷帮网和人人聚财转过来的资金,还有其他很多资金,连前海融资租赁的很多人都给王某投了钱。外人搞不清资金具体去了哪个项目。”一位接近前海融资租赁的权威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前海融资租赁的声明也表示:贷帮事件涉及的资金链条据说十分复杂,四川有若干人牵连其中,据知情人向公司透露,涉及北京等投资人,金额达数千万元。

上述权威人士进一步透露,资金可能部分最后投向了四川省广安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省遵义县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四川巴中的一家公司,“但具体每一笔资金去哪里了,不清楚。”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询工商资料显示,广安正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1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凭相关资质经营)”,注册资本1000万,由母公司四川广安恒立化工有限公司100%出资。

遵义县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2月27日,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开展经济活动)”,注册资本为3000万。

据贷帮网相关人士透露,项目逾期后,贷帮网工作人员曾在袁某和王某的指引下实地勘察相关项目。

事发后,各方均在协调处置方案。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的最新进展是,贷帮网曾在2014年6月和10月收到两次回款,分别为75万和11万,但目前仍有1194万逾期。目前,四川广安和巴中两个项目回款较为困难,而事发后,袁某曾要求贵州遵义国发办理相关项目抵押手续,为日后应变留下空间。

“遵义的项目年前应该会交房,但项目变现方式和是否足值变现还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权威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目前,深圳经侦局正在对“贷帮事件”进行详细调查,各方仍在尝试处置;对该事件的进一步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hexk]

标签:融资租赁 前海 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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