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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天船舶遭遇船东弃船 转让债权逾期亦未收款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12月24日,舜天船舶发布“关于委托贷款项下应收债权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与绍兴市上虞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源房产) 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 将公司拥有的对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福地房产) 委托贷款项下的应收债权转让给广源房产。

本报记者 韩迅 上海报道

转让的委托贷款应收债权未能按时到账,造好的货船却碰到船东没有按约接船,舜天船舶(002608.SZ)该如何是好?

12月24日,舜天船舶发布“2014年度业绩预计修正公告”:原本预测的2014年净利润变动区间3088.71万元-9266.12万元,修改为“-3706.45万元至2470.97万元”之间,修正后的预计业绩或将出现亏损的可能性。

究其原因,舜天船舶的解释是“船东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仍未按约接船并支付款项”,这一消息对于“拟再融资16亿元建造16艘货船”的舜天船舶来说并不算是个好消息。

“反悔”的船东

按照舜天船舶公告显示,公司2014年三季报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在-25%至75%之间,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088.71万元-9266.12万元”,修正后2014年净利润区间变为“-3706.45万元至2470.97万元之间”,而2013年同期净利润为12354.83万元。

实际上,舜天船舶今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为-24.40万元,“扣非”之后的净利润为-929.44万元,上海一位基金经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彼时舜天船舶在三季报中预测全年业绩的时候,“我们就觉得奇怪,前三季度都亏损,如何能在第四季度实现3000万到9000万之间的利润呢?”

对于此次业绩修正原因,舜天船舶的解释是“公司与中基宁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基宁波)作为共同卖方(中基宁波实际为代理方,仅负责代理船舶出口等)于2014年4月29日与国外船东就4艘64000吨散货船业务签订了《船舶出售合同》 ,拟将已建造的4艘64000吨散货船出售给国外船东Corbita Marinetime Investment公司。上述4艘船均在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建造,目前已有2艘船完工,另2艘船尚在建造过程中,即将完工”。

但截至本公告日,船东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仍未按约接船并支付款项,根据合同约定,舜天船舶已有权解除合同。舜天船舶于2014年11月19日就上述船舶向对方正式发出了消约通知,原合同失效。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上述4艘船出售的可能性尚不能确定,目前仍在接触其他船东洽谈出售事宜。

不过,一个多月前,江苏舜天“就上述船舶向对方正式发出了消约通知,原合同失效”,缘何一直到12月24日才对外披露呢?更奇怪的是,舜天船舶没有把这次船舶出售的情况对外披露,即使在其2014年半年报中也没有看到蛛丝马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12月24日致电舜天船舶,一位工作人员要求记者以采访提纲形式发公司邮箱。截至记者晚上截稿前,尚未得到舜天船舶的采访回复。

舜天船舶在公告中表示,“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内容仅针对上述4艘64000吨散货船合同解除事宜。公司将于2015年1月31日之前综合可能影响公司2014年度业绩的相关因素发布全面的修正公告。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为公司测算后做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4年度报告为准。”

在上述基金经理看来,这次业绩修正对舜天船舶最大的影响是定增计划:“今年8月发布的再融资方案,那可是要造16只货船的计划啊,现在出现船东违约不接船的事情,这肯定会影响机构参与定增的信心。”

2014年8月7日,舜天船舶发布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司拟以8.48元/股的价格发行18868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6亿元,全部用于实施已签署的机动船建造合同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该方案显示,16亿元募资中有13亿元“实施已签署的机动船建造合同项目”,包括12艘64000DWT散货船和4艘2350TEU双燃料集装箱船。

舜天船舶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拟实施建造的64000DWT散货船及2350TEU双燃料集装箱船项目,为国际造船市场中新发展的低能耗、绿色环保船型,具有较高的附加值,也是公司大力发展的新兴业务。

现实是,全球航运市场的萎靡早已将中国造船行业带入低谷。中国船舶工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 ,2014年1-10月,全国造船完工2847万载重吨,同比下降18.20%;承接新船订单5373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5.70%;10月底,手持船舶订单15355万载重吨,同比增长30.30%,比2013年底增加17.20%。但受全球经济增长趋缓,航运市场低位徘徊的影响,新船价格上涨受阻,重点监测企业经济效益下降,船舶市场依然严峻。

债权转让又遭困境

坏消息还有一个,是舜天船舶的一笔委托贷款项下应收债权转让进展。

12月24日,舜天船舶发布“关于委托贷款项下应收债权转让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14年7月15日与绍兴市上虞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广源房产) 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 将公司拥有的对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福地房产) 委托贷款项下的应收债权转让给广源房产。

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舜天船舶将享有的对福地房产委托贷款项下10971万元的应收债权转让给广源房产, 转让价格10300万元。广源房产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款项,并最迟于2015年5月30日前向公司付清全款。

但截至本公告日,广源房产未能按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2014年11月30日前,向舜天船舶支付第二期债权转让款3000万元。依据《债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广源房产任一期债权转让款逾期支付超过二十天,舜天船舶有权立即解除上述协议,自舜天船舶解除债权转让协议通知书到达广源房产后,广源房产自此不再享有舜天船舶转让的债权。

而截至本公告日,广源房产第二期债权转让款已逾期支付超过20天,根据协议的约定,舜天船舶已有权立即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并收回对福地房产委托贷款项下的应收债权。

经双方协商一致,舜天船舶与广源房产于2014年12月22日签订了《解除债权转让协议的合同》,公司收回委托贷款项下对福地房产的债权10971万元,并约定广源房产向舜天船舶支付不超过300万元的赔偿金额。

舜天船舶同时表示,将于近期就该笔未能收回的应收债权向原债务人福地房产提起诉讼,要求其尽快支付公司委托贷款本息。

资料显示,上述委托贷款是舜天船舶在2012年10月委托银行向福地房产贷款9000万元,贷款期限18个月,贷款年利率18%。值得注意的是,当时福地房产就处于亏损状态。

当时的担保措施是“福地房产将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葛塘新城1724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作物予以抵押,作为归还借款及利息的担保。经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该地块评估价值12191万元。”

但是,2014年4月15日,舜天船舶发布“关于委托贷款未能按期收回的公告”:“该笔委托贷款现已到期,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笔委托贷款本金9000万元及相应利息1543万元。因福地房产对其他债权人尚有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现有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等法院对其项目进行查封。”

值得注意的是,深交所还在12月22日向舜天船舶下发了一则监管函,涉及事由是“公司未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其与明德重工的合作进展事宜”,对于此事件,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将做进一步跟踪调查。(编辑 陈昊旻)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净利润 募资 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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