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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出炉 A股重要信号


来源:中国证券网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了明确规定。分析人士指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出炉,并有望引领互联网金融板块反弹,为征信、移动支付、P2P等基础领域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空间。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了明确规定。分析人士指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出炉,并有望引领互联网金融板块反弹,为征信、移动支付、P2P等基础领域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空间。

中国证券网 分析师热议: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出炉对A股市场究竟有着怎样的重要信号?哪些概念个股或将最先受益?

导读:

纲领性文件奠定 互联网金融业基调 出台时点透露积极信号

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出炉 三大基础领域迎巨大成长空间

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时代 九成平台将面临关门或转型

顶层设计出炉 互联网金融个股或加速分化

互联网金融政策出台:行业或迎洗牌潮 概念股面临分化

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落地 龙头股迎来抄底良机

业绩爆发式增长 互联网金融从概念迈向实质

纲领性文件奠定 互联网金融业基调 出台时点透露积极信号

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健康发展

尽管有“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感慨,但在央行等十部委周六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后,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还是长舒了一口气。《指导意见》如期而至,说明高层对“鼓励创新”的基本态度未变。

《指导意见》由央行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当中列明了鼓励创新的举措,明确了监管分工,阐明不同业态的基本业务规则,并对规范市场秩序提出了要求。

《指导意见》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纲领性文件,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奠定了行业基调。接下来,各主管部门将出台各细分领域的监管细则,征信、数据、财税、行业自律协会等配套制度也有望真正落地。

出台时点透露出的积极信号

据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并未爽约,出台时点本身就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就在上个周末,央行条法司司长张涛在上海透露,《指导意见》已走完所有程序,近期有望公布。但彼时有市场人士担心,在A股市场经历剧烈波动后,《指导意见》的公布时间或许会延后,尤其是恒生HOMS系统暂停新开户后。

点融网共同创始人、联合首席执行官郭宇航对记者表示:“《指导意见》按照预期的时点发布,说明中央对于以互联网金融发展来推动传统金融改革的期望并未动摇,依然寄予厚望。同时也说明管理层并未将股市的波动归咎于P2P这一商业模式和技术本身。”

关于对互联网金融的总体态度,央行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明确,互联网金融既需要市场驱动,鼓励创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进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出现了多起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从业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经营风险;信用体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从业机构的信息安全水平有待提高等。

关于创新驱动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张涛曾表示,两者不是对立的,比如创新驱动能及时和充分地反映市场各种风险信号,更早地获得防范风险的手段和措施。风险防范如果越做得好,市场的边界也就看得越清楚,创新驱动的能力和动力也就越大。

宜信公司CEO唐宁表示,过去几年无论是P2P、众筹、互联网支付以及其他细分领域,在市场上和监管层面都有很多理解和表述。《指导意见》能提纲挈领地把它们汇总起来,并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是非常重要的纲领性文件。

郭宇航也认为,这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意见,因为各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细分领域的监管细则在等央行意见定调后才会颁布,各地政府的鼓励本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意见有很多也在等待央行意见落地后再完善。

定性P2P与众筹

作为互联网金融中最活跃、最喧嚣的业态,《指导意见》中关于P2P的表述最受人关注。当中提到,P2P网络贷款属个体网络贷款,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与网络小额贷款一道,同属“网络借贷”范畴。

《指导意见》中首先明确了P2P的法律基础: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信而富创始人、CEO王征宇表示,关于P2P是否合法的争论,到此画上句号。

关于P2P的定位和性质,与此前央行和银监会的吹风定调一致,《指导意见》明确:个体网络借贷机构要明确信息中介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

王征宇说,这就强调了P2P的三方面核心服务,进而明确了信息中介的性质。信息交互是第一层的信息中介服务,好比婚姻介绍所;撮合是进一步的服务,表示推动成交,完成交易;资信评估是更深一层的要求,需要对服务对象进行征信服务(采集信息)、风险评估。由此给出了信息中介的完整定义,这比以往的讨论都大大深化了,对于行业具体监管和从业机构定位,具有重大意义。

《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了平台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王征宇认为,这从根本上回答了平台自身能否提供担保、能否提出保本保息、是否应该兜底等一系列问题,为监管机构具体操作提供了基础。

尽管从大方向上已经明确了P2P平台不得担保、不得兜底,但郭宇航认为:“目前P2P潜性和隐性的刚性兑付比比皆是。我认为仅凭《指导意见》的精神是不够的,无法落地,还是需要监管细则的落地。对于不同的商业模式和产品模式,需要监管细则进行更精准的定义及监管,这样才能真正落到实操层面。”

对于股权众筹,《指导意见》也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

众筹网CEO孙宏生认为: “公开和小额一直以来都是监管层对股权众筹的定义。公开主要指信息对称、信息充分披露,这是区分于非法集资的最主要的一个分界点。小额主要是区分于传统大额的PE、VC的基金。小额分散是互联网的特性,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最紧迫,所以小微企业融资最主要的一个补充方式就是股权众筹。”

争议第三方支付存管

P2P或股权众筹平台不能设资金池,客户资金与平台自有资金分离,这是《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业内就达成的共识。此番《指导意见》也再次明确: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

这就引申出一个问题:只能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做资金存管吗?“另有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一家P2P平台的创始人对记者表示:“其实最初我们也希望银行来托管。但在沟通过程中,感觉银行也怕担责任,对监管规则未落地有顾虑,担心P2P平台的风险会传导至银行。P2P平台沉淀资金的体量也确实不太大。”

在银行暂未入局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机构率先尝鲜。2013年初,汇付天下建立了国内首个第三方P2P托管账户体系,随后快钱、富友、易宝[5.43%]等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先后入局。

对于让银行做P2P的资金存管机构,有业内人士表示了认可。郭宇航就表示,银监会对银行的监管已十分成熟,比起第三方支付来说在操作流程或安全性上更可靠。过去几年,第三方支付行业本身问题不断,再加上一些第三方支付自己做起了P2P,管理层的担心是情有可原的。

甚至第三方支付的主管部门也表达了类似意见。 此前在上海高级金融学院举办的沙龙上,央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樊爽文表示一些支付机构为客户提供担保支付、信用支付以及短期的结算垫款等。这种情况下,一旦付款方不按时付款,支付机构就面临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支付行业的风险也比较大。P2P和支付两个风险较大的行业在展开合作时要审慎,防止两类企业之间的风险传递。他认为,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更适合充当P2P的托管人。

据记者表示,P2P平台账户系统下资金的支付结算全部纳入汇付客户备付金管理体系。投资人资金从其银行账户划入虚拟账户后,资金即纳入汇付客户备付金管理体系,接受汇付的监管银行和监管机构监督。这样一来既满足了P2P平台为其客户提供各类基于投融资交易的支付服务需求,又确保了交易资金全程由银行监管,使得平台无法触碰资金,完全符合《指导意见》的规定。未来,既有的“账户系统+支付服务+银行资金监管” P2P账户系统托管模式仍可继续合规运行。

市场是否会过渡、如何过渡、多快过渡都还需观察。郭宇航表示,对于什么样的P2P才能接入银行,银行早期会缺乏判断的手段。一些P2P公司也会利用银行为自己作背书,承担这样的信用风险也是银行不愿意的。此前,C端用户对银行的体验本来就不好,所以资金存管从第三方支付转移到银行,还需要一点过渡时间。(上.证.高.翔.)

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出炉 三大基础领域迎巨大成长空间

为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明确监管责任,规范市场秩序,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析人士指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出炉,并有望引领互联网金融板块反弹,为征信、移动支付、P2P等基础领域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空间。本文特对上述三大基础领域的投资机会进行仔细梳理,以飨读者。

征信 受到各方资金追捧

据统计显示,上周,征信概念股普遍实现上涨,其中比较典型的个股,如常山股份期间累计涨幅达22.62%,银信科技紧随其后,期间累计涨幅为20.76%,此外,银之杰广联达和安硕信息期间累计涨幅也均在10%以上,分别为19.85%、17.49%和12.80%。

资金流向方面,上周,大单资金净流入较为明显的个股有广联达、常山股份和安硕信息,上述3只个股期间累计大单资金净流入金额分别达到7683.9万元、7167.9万元和2760.08万元。

上述个股中值得注意的是广联达,2015年6月份,公司使用1800万元对拉卡拉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获得目标公司3%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征信业务,面向互联网金融领域提供企业征信的产品和服务,并作为首批人民银行邀请的8家机构之一,正在按照要求积极开展个人征信准备工作,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净资产4854.27万元,净利润-145.72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人们对互联网带来的便捷和收益已经具有一定的依赖性,互联网金融无疑成为近期最热门的词汇之一。展望后市,在互联网金融这块庞大的资本市场沃土上,征信行业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将继续成为各路资金追捧的热点地带,而强者恒强的股谚,将有望在此处继续上演。

移动支付 加速普及迎来高速发展

据统计显示,上周,有20只移动支付概念股实现上涨,其中,生意宝国民技术顺络电子期间累计涨幅超40%,分别达到44.57%、42.45%和40.84%,新大陆(34.72%)、证通电子(34.48%)、中兴通讯(33.43%)、同方国芯(27.05%)、拓维信息(26.82%)、华工科技(24.98%)、东信和平(24.95%)、中科金财(22.57%)、恒宝股份(20.77%)等个股期间累计涨幅也均在20%以上。

资金流向方面,上周,顺络电子大单资金净流入过亿元,达到12810.38万元,紧随其后的石基信息,大单资金净流入7189.21万元,而同方国芯大单资金净流入也较为明显达到4945.96万元。

业内人士普遍表示,移动支付是未来发展趋势,伴随着国内外大规模发展移动支付条件成熟,移动支付将会加速普及,行业将会迎来高速发展。相关概念股“钱”途广阔,将站上“风口”。

其中,安信国际分析师就指出,移动互联网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市场潜力最大的行业,且正在加速渗透到消费者生活及工作的各个方面。在移动互联网世界中,移动支付将成为继高速网络以及智能终端后的第三大基石。

P2P 市场参与度大幅提升

据统计显示,上周,有14只P2P概念股实现上涨,这14只个股分别为,匹凸匹、生意宝、诺普信、巢东股份、拓日新能、深圳华强、熊猫金控、上海钢联、绵世股份、冠城大通、萃华珠宝、腾邦国际、东方金钰、五粮液,对应上周累计涨幅分别为,49.32%、44.57%、38.71%、31.62%、27.80%、19.97%、19.21%、14.66%、14.30%、10.28%、9.43%、8.23%、5.44%、1.43%。

资金流向方面,上周,诺普信大单资金净流入16598.25万元,上海钢联和熊猫金控大单资金净流入也均超2000万元,分别达到2517.4万元和2136.43万元,此外,匹凸匹也呈现大单资金净流入态势,大单资金净流入14.12万元。

业内人士分析,《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相当于给了P2P明确的法律地位,并明确了P2P平台的信息中介属性,这一定位对整个行业会有重要影响。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去年,我国网贷运营平台达1575家,全年累计成交金额为2528亿元,为2013年的2.39倍,去年网贷行业成交量以月均10.99%的速度增加。截至去年12月份,我国网贷行业总体贷款余额达1036亿元,是2013年的3.87倍。收益率方面,去年网贷总体综合收益率为17.86%。随着央行降息和降准的影响,去年12月份收益率下滑至16.08%,但相比其他投资渠道,P2P网贷平台的收益率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另外,从参与人数来看,去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达116万人和63万人,较2013年分别增加364%和320%,表明市场参与度已大幅提升。(证.券.日.报.)

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时代 九成平台将面临关门或转型

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时代" 业内预计九成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

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了明确规定。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公开向媒体表示,近几年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主要包括行业发展"缺门槛、缺规则、缺监管";客户资金安全存在隐患,出现了多起经营者"卷款跑路"事件;从业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经营风险;信用体系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不健全;从业机构的信息安全水平有待提高等。要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发展,就应拿出必要的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和业界关切。

人人聚财的CEO许建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此次监管仅为框架性的指导意见,但是会有效推动所有从业者的自律和行业规范性,"行业洗牌潮将加速,预计会有超过90%的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

指导意见出台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正式发布《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划分各个互联网金融形态的监管职能部门。据悉,这也是国家层面首次发布文件规范、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导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结束了"三无"(即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状态,将大大增强广大投资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信心。

《指导意见》提出对于互联网监管将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同时在监管职责方面,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即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

有央行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规定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和互联网信托、互联网消费金融应当遵守的基本业务规则。例如,个体网络借贷业务及相关从业机构应遵守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相关从业机构应坚持平台功能,不得非法集资;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股权众筹融资应定位于服务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企业;互联网基金销售要规范宣传推介,充分披露风险等等。

P2P平台或面临行业洗牌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指导意见》出炉,会将一些原本劣质的平台逐渐淘汰,也会给予投资者更多的信心。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对P2P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之后,P2P行业一直以来存在的违规自融、高息圈钱等乱象,《指导意见》的出台或将得到有效抑制"。

事实上,早在7月12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是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涉及的配资业务进行的一次严查和整顿。

与此同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也于7月12日,发布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所有配资炒股的违法宣传广告信息,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此类违法宣传广告信息。

在《意见》发布后,91金融、米牛网、寻钱网、投哪网等多家公司宣布停止其股票配资业务。

其中,国内互联网配资平台之一米牛网发布公告宣布从7月12日起,停止股票质押借款的中介服务业务。同时,其表示,对于现有用户,米牛网将按照《意见》精神,妥善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用户利益。

米牛网还强调,经自查,米牛网成立至今,从未在境内外参与过股指期货交易;米牛网的主要股东及管理层,自从加入米牛网以来,也没有在境内外参与过股指期货交易。(证.券.日.报. .矫. 月)

顶层设计出炉 互联网金融个股或加速分化

备受业内关注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终于出炉。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并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在业内人士看来,该意见的出台,将为行业发展带来长期利好,对于二级市场投资来说,有业绩支撑,发展逻辑靠谱的公司将会受到资金的追捧,而单纯依靠概念的公司将会被抛弃,互联网金融板块将会加剧分化。

利好行业发展

根据新出台的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 鼓励各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支持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 、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以及合规设立网络支付、借贷平台、众筹融资及产品销售等。

在业内人士看来,十部委出台此指导意见,在肯定互联网创新作用的同时,表明正规金融的核心地位不变,传统与创新需要相互结合并互惠双赢,传统金融机构要利用互联网实现创新激发活力,依托互联网技术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同时,该意见也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业务边界及监管责任,“尽管穿上了互联网的外衣,但是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依然是金融,必须要严格控制风险,不管是支付、借贷还是股权众筹,都不能无序发展,需要满足相关的行业规范要求和监管,才能实现健康发展。”

对于网络借贷行业来说,该指导意见出台划清了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底线,有助于行业生态环境的建立。翼龙贷CEO王思聪认为,对于P2P行业来说,尽管目前只是指导意见,但对整个行业形成利好,接下来或许有可能出台监管条例或者是牌照等,可以让行业更规范的发展。

沪上某P2P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门槛较低,市场需求又较大,P2P网贷行业最近几年爆发性增长,但是由于监管缺失,基本上呈现野蛮生长的状态,部分风险控制较差乃至恶意欺诈的公司频频跑路,影响了行业的形象,随着该意见的出台,行业监管将会趋严,优秀的公司将会发展更快,对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有利。

概念股将加速分化

对于二级市场来说,最近两三年的新兴成长牛市行情,基本上以互联网金融为领涨的龙头,东方财富 、同花顺 、恒生电子 、金证股份等众多相关概念股涨幅惊人,部分借机炒作的P2P概念股也受到资金的追捧。

从已经公告的上市公司看,至少数百家公司表示要切入到互联网金融业务,不仅包括传统的金融经纪服务、还包括P2P贷款、互联网征信、互联网支付、供应链金融等。

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龙头,东方财富半年度业绩预报靓丽。预计净利润约10.3 亿元-10.5亿元,同比增长3055%-3085%。在国泰君安看来,互联网金融业绩已经开始兑现,长期趋势看好,东方财富作为互联网金融龙头公司,超出市场预期的中报业绩,或有望引领互联网金融板块反弹。

根据国泰君安的统计数据,在已经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的22家互联网金融概念公司,其中净利润增速超过5倍的公司数占比达13.6%,净利润增速超过1倍的公司数占比达31.8%,远远高于A股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整体业绩。

南方一家基金公司偏向新兴成长的基金经理表示,互联网企业切入到金融领域,是最容易让互联网企业的核心数据变现的领域,最近两三年来的行情也印证了此逻辑,对于接下来互联网金融的二级市场投资,当前依然是好的时机。“在前期的市场暴跌中,部分跟风炒作的纯概念股得以清洗,真正的龙头互联网金融龙头将会重新上涨,创出历史新高毫无悬念,但是对于部分跟风概念股来说,很难在回到前期高点,板块个股将呈现加速分化状态。”

但在沪上某基金经理看来,互联网金融板块已经受到资金爆炒,不少概念股已经透支了未来多年的成长空间,“尤其是跟风炒作的概念股,目前的调整依然没有到位,会尽量予以回避。”(上.证)

互联网金融政策出台:行业或迎洗牌潮 概念股面临分化

在“互联网+”的风口,一些互联网金融行业应时而生,但在高速增长的同时因缺乏监管,而被业界成为“野孩子”。7月18日,业内期盼已久的监管政策——《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出台,这意味着被标签为“三无产品”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变得有规可依。

多方业内人士认为,《意见》明确定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细分领域,监管透明化也有望推动所有从业者的自律和行业规范性,未来行业洗牌潮将加速。

而对于A股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上市公司而言,“该行业股票的投资价值将面临‘分化’”成为资本市场的一致观点。

行业或迎洗牌潮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鼓励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坚持简政放权和落实、完善财税政策,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体现了‘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方针,是一个规范管理、加强监管、促进发展的总体方案,自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步入一个有规可循的大发展新阶段。”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发表观点称。

盈灿集团副总裁、网贷之家CEO石鹏峰认为,《意见》整体以鼓励为基调,内容覆盖全面,对行业是一个大的利好;另外,强调了市场的作用,明确了监管的定位,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而在《意见》没出台之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在监管以及门槛上具有不确定性及不透明化,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发生。在业内看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将告别野蛮生长阶段,《意见》将一定程度上有效推动所有从业者的自律和行业规范性,以此,行业可能会迎来阵痛,洗牌潮将加速。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鲁桂华表示,《意见》将加速互联网金融行业优胜劣汰,预计会有部分平台面临关门或者转型。在他看来,一直被过度“消费”的P2P平台,随着行业的愈来愈规范,未来不转型将会被洗掉。

此次《意见》的出台,业内大多数的眼光也聚焦在容易发生“卷款逃路”的P2P平台上。《意见》中P2P被定义为一个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一位P2P行业人士表示,这就否定了目前大多数网贷公司正在走的路,这将加速P2P的洗牌。

在石鹏峰看来,再次强调了信息中介的性质,是为所有从业者再次划清了监管的底线;但将网贷用个体网络借贷来界定略有偏颇,peer to peer并不一定指个体,其强调的是借贷两端直接对接的关系。

有金融方面的学者表示,下一步还要进行两个方面的努力:一是相关部门、省级政府根据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监管规则或实施细则;二是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措施上升到法律层面,通过立法形式予以确立,当然这并不着急。

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主要业态包括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

概念股面临分化

此前,在“互联网+金融”的风口,涉及相关概念的股票便遭轮番炒作,股价飞天不是“神话”。但是互联网金融行业被定性、明确监管之后,“该行业公司股票将面临‘分化’”成为资本市场的一致观点。

“过去大家都认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空间大、路径多,便蜂拥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但是监管意见出台后,行业上市公司股票将面临分化,真正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才会被市场认可,只炒作概念的上市公司将被市场遗弃。”一位不愿具名的华北公募基金人士据记者表示。

有私募人士对上述观点表示赞同,并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相关领域有所控制地位的上市公司,会比较受资本市场欢迎。

“上市公司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经营模式清晰,随着业务的发展市场份额有所提升,最终营收和净利润上都有所体现,这样的行业公司值得投资。”上述公募基金人士补充道。

据国泰君安研报观点称,梳理了已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的22家互联网金融概念公司,其中净利润增速超过5倍的公司数占比达13.6%,净利润增速超过1倍的公司数占比达31.8%。

以东方财富(300059)中报业绩来看,该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约10.37亿元-10.47亿元,同比增长约3055%-3085%。该公司方面表示,报告期内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平台实现基金销售额突破4000亿元,金融电子商务服务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300%以上。

从估值水平来看,记者梳理的20只互联网金融股票中,截至7月19日,绝大多数的估值水平在100倍以上,其中银之杰(300085)的市盈率达到948倍,业绩姣好的东方财富市盈率在303.52倍。

上述公募、私募人士均称,受前期大牛市行情的影响,估值水平都有点过高,随着行情的逐步调整,以及上市公司层面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的发展,估值最终将回归合理水平。(第.一.财.经.日.报.)

互联网金融顶层设计落地 龙头股迎来抄底良机

编者按:

7月18日,《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发布,对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了明确规定,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分析认为,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景可期,龙头股迎来抄底良机,有望引领互联网金融板块的反弹。

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出台

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7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进行了明确规定。

《指导意见》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确立了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落实了监管责任,明确了业务边界。

在这个十部委联合发布的文件里,为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提出了不少支持政策。文件提出,要积极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和网络消费金融等业务;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自建和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有效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鼓励从业机构积极开展产品、服务、技术和管理创新,提升从业机构核心竞争力。

拓宽从业机构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互联网金融产业投资基金;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对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予以支持。

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要求,相关政府部门要坚持简政放权,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

此外,还要落实和完善有关财税政策。对于业务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从业机构,符合我国现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税收政策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结合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统筹完善互联网金融税收政策;落实从业机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同时,推动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互联网金融配套服务体系。鼓励从业机构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从业机构依法申请征信业务许可,促进市场化征信服务,增强信息透明度;鼓励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机构为互联网企业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在加强互联网行业管理方面,文件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

文件要求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规定外,要求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健全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制度。从业机构应当对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时向投资者公布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相关信息,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在消费者教育、合同条款、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从业机构切实提升技术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相关部门将制定技术安全标准并加强监管。

互联网金融龙头股迎抄底良机

机构普遍指出,虽然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不能包治百病、药到病除,但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景可期,行业龙头股迎来抄底良机。

互联网金融业绩已经开始兑现,上半年交出靓丽成绩单。从整体业绩表现来看,国泰君安梳理了已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的22家互联网金融概念公司,其中净利润增速超过5倍的公司数占比达13.6%,净利润增速超过1倍的公司数占比达31.8%。

国泰君安判断,龙头领衔或有望引领互联网金融板块反弹。互联网金融趋势长期向好,东方财富作为互联网金融龙头公司,超出市场预期的中报业绩,或有望引领互联网金融板块反弹。维持互联网金融行业增持评级,推荐东方财富(300059)、金证股份(600446)、中科金财(002657)、同花顺(300033)、博彦科技(002649)等。

方正证券认为,互联网跨界的特性带来了金融资产流转原有模式的升级以及存量的变革,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应用正在突破传统金融资产流转过程中的平台割裂、渠道割裂的局面,带来了巨大的成长空间。

从互联网金融的四大基础设施出发,方正证券提示出基础设施中的投资机会:一是征信:银之杰(300085)、飞利信(300287)、三联虹普(300384)、广联达(002410)、安硕信息(300380)、东方国信(300166)等;二是支付:腾邦国际(300178)、用友网络(600588)、苏宁云商(002024)、新大陆(000997)、证通电子(002197)、恒宝股份(002104)等;三是交易和托管结算:恒生电子(600570)、中科金财(002657)、信雅达(600571)、赢时胜(300377).

掘金点

中科金财(002657)

中科金财7月12日晚间披露了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润7990.43万元至8878.2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0% -200%。

公司此前预计半年度净利润变动区间6214.78万元至7694.49万元,变动幅度为比上年同期增长110%至160%。公司表示,业绩变动原因在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良好,金融领域相关业务较预期有所增长。公司2015年5月完成对安粮期货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事项,自2015年6月起对安粮期货有限公司的投资进行权益法核算,按对其持股比例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广发证券认为,2015年上半年业绩迅速增长,验证公司互联网金融服务商战略可行性。公司与中航资本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充分发挥中航资本在金融、产业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和中科金财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资源整合能力,实现长期共赢。(.投.资.快.报.)

业绩爆发式增长 互联网金融从概念迈向实质

短短一个月时间,A先后经历了周线4连阴、宽幅震荡筑底、期指交割日周线翻红等变化,对投资者心态形成巨大考验。与此同时,券商研报指出,A股巨震也会对经济产生多重冲击,拖累GDP增速。而随着市场不断反复筑底,具有良好安全边际的蓝筹股投资价值将会凸显。

大/势/风/向

蓝筹股价值凸显

A股始于6月15日的深度调整,距今已过去1个月,沪指短时间下挫1200点,对资本市场整体乃至实体经济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海通证券分析指出,A股此轮调整或将对经济产生多重冲击:

第一,金融业增速回落。从生产法角度看,A股巨震将拖累GDP增速下滑。上半年股票市场的繁荣使得金融业增加值激增,第三产业增速大幅上升,也成为托底经济的中坚力量。然而,6月中旬突如其来的单边下跌,令A股市场量价齐跌。借鉴2008年金融危机,美、日金融和保险业增加值增速分别暴跌至-13%和-15.7%。本轮调整之后,A股市场交易量和交易金额或难在短期内重回高位,而这将直接拖累四季度金融业增加值增速,并进一步拖累GDP增速下滑,预计拖累四季度GDP增速0.11个百分点。

第二,当前居民财富配置多元化的时代已经来临,其对金融资产的需求正急剧上升,而这些金融资产价格大多与股市正相关,股市巨震对居民财富的负面冲击不言而喻。从国际经验看,美国个人消费支出增速在1987年股灾、2000年互联网泡沫破裂以及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都曾大幅下滑;而日本家庭消费支出增速也在2008年金融危机和2010年次贷危机中大幅下跌。预计本次A股巨震对居民财富形成的负向冲击,将导致2016年上半年消费增速显著回落,拖累2016年上半年GDP增速0.47个百分点。

第三,A股此轮巨震将引发融资缩水,拖累投资增速,预计拖累2015年3季度GDP增速0.366个百分点,拖累四季度GDP增速0.284个百分点。

对于后市,民生证券认为,未来A股更可能以反复震荡的形式实现筑底。而投资机会也会在蓝筹股和成长股之间延续平行世界,经历了调整,具有安全边际的蓝筹股投资价值凸显;同样,真正的成长股也不会因为前期的暴跌而夭折,反而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介入机会。

市场关注度:

驱动周期:中长期

重点关注:A股完成筑底时期

行/业/热/点

互联网金融有望反弹

东方财富于7月15日发布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期内实现净利润10.37亿元~10.48亿元,同比增长3055%~3085%,成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中报业绩大龙头。

国泰君安指出,从整体业绩表现来看,目前已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的22家互联网金融概念公司,其中净利润增速超过5倍的公司数占比达13.6%,净利润增速超过1倍的公司数占比达31.8%。而对比整个A股已发布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司,仅3.1%的A股公司业绩增速超过5倍,仅19.5%的A股公司业绩增速超过1倍。业绩开始落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正式从概念期走向有实质业绩支撑的成长期。

国泰君安分析认为,从细分行业来看,受益于2015年上半年A股市场的高活跃度,证券行业迎来业绩暴增期,已披露业绩预告的8家证券公司净利润均实现了1.7倍到5.9倍不等的增幅;而互联网证券的代表公司东方财富和同花顺 ,其中报净利润分别实现了近31倍和19倍的增速,远远超出券商 。可见互联网证券在这轮行情中,不仅分享到了行业增长的收益,还成功掠地攻城,扩大了自身版图。互联网证券来势汹汹,用实实在在的业绩论证了互联网金融的实力。

国泰君安还表示,过去一段时间,互联网金融企业共同经历了A股市场去杠杆的洗礼,但作为传统经济互联网化转型的重要形式之一,互联网金融并不一定存在“泡沫”,未来真正的互联网金融成长股价值将实现回归。互联网金融趋势长期向好,预计东方财富作为互联网金融龙头公司,超出市场预期的中报业绩,或有望引领互联网金融板块反弹。

市场关注度:

驱动周期:中短期

重点关注:行业政策出台时间(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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