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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意见将正式发布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中国证券网讯 据央行12月2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12月23日上午在北京举行“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前期,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十三五”时期《关于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即将正式发布。

中国证券网讯 据央行12月2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12月23日上午在北京举行“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前期,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十三五”时期《关于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即将正式发布。

潘功胜指出,今年8月,中央召开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人民银行和金融系统从国家战略高度和社会发展全局出发,加大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力度,取得显著成绩。截至2015年11月末,西藏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557亿元,是2010年末的2.74倍。各项贷款余额2054亿元,是2010年末的6.8倍。通过资本市场融资215.1亿元。保费累计收入13.7亿元,累计赔付5.4亿元。前期,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十三五”时期《关于金融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即将正式发布。

潘功胜强调,“十三五”时期,金融系统要进一步做好对西藏的金融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实施特殊优惠的金融扶持政策。实施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商业银行向西藏倾斜配置信贷资源。支持西藏跨境贸易和跨境投资发展。二是健全多元化的金融业态。在藏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展网络布局,延伸服务网点。鼓励西藏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扩大网络布局向县域延伸。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资本依法在西藏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村镇银行等小微型金融机构。丰富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业态。三是多渠道扩大金融资源投入。支持和鼓励西藏企业通过各类债务融资工具、股票、资产证券化等进行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在藏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三农”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等特殊领域金融债券。金融机构要对在藏分支机构在资源配置、绩效评价、内部授权等方面采取特殊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西藏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在促进西藏发展的同时拓展自身的业务发展空间。四是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助推扶贫攻坚。发挥好扶贫再贷款及异地扶贫搬迁贷款的作用,支持西藏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及异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小额信用信贷、创业担保贷款、民贸民品贷款、联保贷款等的实施力度。

[责任编辑:robot]

标签:贷款 金融债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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