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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驱逐康达尔管理层遇阻 “京康之争”白热化


来源:凤凰财经综合

来源:红刊财经

最近康达尔接到了创纪录的第14封监管关注函,这让“对峙”中的股东和管理层再添“心墙”。

监管层对准的目标是9月14日召开的康达尔股东大会。那一天,康达尔在深圳深南大道临近深圳高尔夫俱乐部的绿景纪元大厦里召开了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京基集团递交的18项“罢免议案”。原本应该按章进行的大会,却很快变成了一场难以收拾的“闹剧”。在宣布京基集团的“罢免议案”全部被否决后,京基集团代表律师立即要求现场检票,而部分中小股东甚至出现喝倒彩甚至爆粗口的情况。对此,参加过7月29日康达尔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士称,这已经比较“克制”,7月29日的大会曾上演“全武行”。

对于“罢免议案”的否决,京基集团代表律师在会后向媒体表示:“京基集团后续有权自己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重新对今天的议案进行表决。”

京基议案提上股东大会

康达尔出手否决

在今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康达尔的第二大股东京基集团提交罢免康达尔14名董事和监事,以及重新推举候选人的18项议案。这引起外界的巨大关注。

因为京基集团此前4次递交相同议案,4次被康达尔董事会以“不合规”为由否决,如今第5次提交且放行后,康达尔的股东会做出怎样的决定?康达尔的管理层将何去何从?

外界预计将有一场好戏可看,但最终京基集团不得不面对一个难以接受的结果。经过近3小时的计票,康达尔最终宣布京基集团18项罢免议案未获通过,只有康达尔自己提出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会在该额度内进行融资”的议案获得通过。

9月18日晚间,康达尔在其发布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表示,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林志等13人通过林志等人违法增持的行为正在被深圳证监局核查,京基集团收购公司股票过程中涉嫌存在“故意隐瞒事实”“刻意做出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也在被深圳证监局核查,京基集团受让的林志等13人违法增持获得的公司股份77387291股(占比19.80%)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

最终,此次股东大会将京基集团所持有的康达尔及其疑似一致行动人吴川联合企业家所持有的共计13.79%的股份暂计入有效表决股份总数。康达尔在公告中补充表示:“如监管部门的核查结论或法院的司法判决对本次投票结果产生影响,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将视情况相应调整。”

不过,对于康达尔限制京基集团股东权利的行为,接受《红周刊》采访的法律界人士均表示“不合法”。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对记者表示,只有终审判定后,康达尔才可以对京基集团股权的合法性做出判断。而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韩清怀则认为,因为只要京基集团股东权利尚未经生效的司法裁判否定,康达尔控股股东就无权限制作为股东的京基集团行使其股东权利。

对于康达尔限制股东权利的行为,深交所也下问询函予以关注。9月20日晚间,深交所分别向康达尔、京基集团下发关注函,要求康达尔说明在临时股东大会中,将京基集团自林志等13人处取得的股份表决权排除在外的具体依据。

股东称计票环节涉嫌违规

“野蛮人”或将另行改选

除了投票结果存在疑问,临时股东大会的部分环节引起了争议。据参会股东表示,会议开始时,康达尔监事会主席何光明询问京基集团的代表律师,是否撤回罢免康达尔现任14名董事和监事的议案,当京基集团代表律师回复“不撤回”后欲进一步发言时,却被何光明用话筒压制其发言声音。

据悉,在随后的投票环节有股东质疑:“为什么计票人和监票人不是我们现场股民推选的?康达尔为什么自己安排计票人和监票人?”康达尔工作人员对此不予理睬,将票取走进行计票和监票,并将票箱擅自带离3个小时,此举被股东认定有“暗箱操作”的嫌疑。而当何光明宣布投票结果时,京基集团要求“立即进行现场检票”,何光明依然让见证律师宣读相关事项,随后何光明宣布“康达尔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祝大家中秋节快乐”。

上述见闻得到了参与临时股东大会的小股东林俊(应本人要求化名)的证实。林俊对《红周刊》表示,他以股东身份参加了临时股东大会,以上情况均为其亲眼所见。

京基集团公关经理林青云在接受《红周刊》采访时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存在着大会程序明显违规的现象。康达尔程序违规有两点:一是在计票及监票环节,康达尔自行指定计票人、监票人,明显违反了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二是投票结束后,康达尔监事会将票箱带离现场近3个小时,完全超出正常计票所需时间,有暗箱操作的嫌疑。“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参与公司集体决策的重要民主平台。股东拥有的参与、监督、质询等权利,均可依托该平台进行行使。当天在大会现场,无论是京基集团的代表要求就议案发表意见,亦或现场股东质疑康达尔方面自行安排计票人和监票人,亦或是股东要求重新现场检票,康达尔管理层置一切‘外在’声音于不顾,全程缄默不语,无回应。”

对于康达尔的违规行为,专栏作家熊锦秋撰文表示,在程序等方面可能存在瑕疵、草草结束的股东大会,其在法律方面的有效性到底几何值得怀疑。他认为,京基集团在持有康达尔的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康达尔及其控股股东认为京基集团不应享受股东权利,但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毕竟不是判官,对此问题应由有权部门对此作出法律裁定。即使康达尔认为京基集团无权罢免董监高是“正义结果”,这个“结果正义”也必须经过“程序正义”来取得,康达尔该次股东大会缺少推选两名计票股东代表的程序,即使其中没有任何作弊行为,其结果也难言正义。

对此,韩清怀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认为,康达尔临时股东大会确实有悖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记者查阅证监会2014年10月20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其中第三十七条显示,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因此,康达尔管理层将投票箱擅自带离的做法明显违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股东怀疑“其中有诈”,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次股东大会有关决议。

不过,京基集团似乎并没有类似的打算。林俊对《红周刊》透露说,京基方面的律师在会后接受了地产新媒体《观点地产》的采访,京基集团代表律师当场表示不同意投票结果,后续会向监管部门反映,并且之后要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此次被否决的议案重新进行投票。

记者就此事向林青云求证,不过在对《红周刊》的书面回复中,林青云并未正面回答,只是表示“针对康达尔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的行为,京基集团将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方式以维护作为第二大股东的权利”。

“京康”诉讼未了

未来走向难辨

股东大会只是康达尔与京基集团股权之争的小战场,而这场交锋也仅仅是康达尔与京基集团股权暗战的一个缩影,在股东大会会场之外,双方早已对簿公堂,将战火烧到了法庭。从2014年以来,康达尔与京基集团演绎攻防“拉锯战”,双方连环互诉难解难分。

其中,在2015年9月2日,康达尔以“涉嫌非法短线交易”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林志等13名自然人,要求各被告返还其违法进行短线交易所得收益570万元(暂计金额)及利息。此外,康达尔还对京基集团、林志等15名被告股东资格提出质疑,并就被告“违法增持公司股票事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随后康达尔对林志账户组、京基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东权利进行限制,而京基集团也因此将康达尔告上法庭。

对于京基集团诉康达尔一案,深圳市福田法院两次庭审后判定京基集团胜诉,福田法院认为康达尔董事会限制京基集团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董事会决议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效。随后康达尔表示“福田区法院判决错误”,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对于该案件的最新进展,林青云对《红周刊》表示,康达尔提出上诉的案件正在进行中,届时以公告为准。

此外,在今年11月,京基集团将康达尔董事会11名董事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康达尔董事会侵犯京基集团的股东权利,并赔偿4900万元。

无论如何,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落下帷幕,但是在不久的将来,康达尔与京基集团或许会迎来下一次“交手”,这场长达3年拉锯战要分出胜负,还尚需时日。

记者将本文中涉及的争议问题发函至康达尔官方邮箱,记者发稿前,康达尔发来回复函。在函件中康达尔并未正面回应争议问题,只是表示“贵刊提出的采访问题我公司之前已多次公告,具体请参见公司此前发布的公告、9月14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法律意见书公告。并请贵刊相信如有最新进展,我公司将依法履行披露义务。”

显然,以上公告不能回答记者关心的此次股东大会是否违规、京康之间连环诉讼可能走向、康达尔管理层是否担心被京基集团赶下台等问题。对于“京康之争”的最新进展,《红周刊》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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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俊吉 P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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