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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研中心学者:房地产税将是地方一个主要税种


来源:凤凰财经

凤凰财经讯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是“两会”后首个国家级大型国际论坛,旨在“与世界对话,谋共同发展”,今年于3月18-20日举行,以“中国与世界:经

左晖、张玉良等地产大佬谈房地产供给侧改革全文直播

凤凰财经讯 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是“两会”后首个国家级大型国际论坛,旨在“与世界对话,谋共同发展”,今年于3月18-20日举行,以“中国与世界:经济转型和结构改革”为主题。凤凰财经全程报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所长王微在“房地产市场的供给侧改革”分论坛上表示,房地产税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是一个未来地方的一个主要的税种。

王微表示,房地产税收实际上它出和不出,其实并不仅仅涉及到房地产调控的问题,它涉及到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市权和税收关系的调整问题。所以我们觉得房地产税的出可能还是需要认真研究,这涉及到背后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和我们房地产税收体系的调整。

以下为演讲全文:

王微:非常感谢樊纲教授的主持,也很高兴有机会来跟大家交流一下我们在房地产方面的一些研究体会,今天我想刚才各位房地产公司业界人士给了我们一些很好的建议,我个人人从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刚刚结束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了房子是用了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样一个定位。同时提出来下一步要研究和建立既符合国情又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我们觉得这一段话的内涵十分的丰富,应该也切中了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几个非常重要的,或者关键点。

一个是对于房地产市场的定位,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定位是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来看待,房子本身既是经济问题,更多还是社会问题,在很多国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所以我们不能仅仅从房子的经济属性这个角度来考虑未来我们的制度建设和市场的发展。

第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仅仅是房子建设和管理问题,涉及到金融、土地、财税、投资和立法等等这样一些政策手段,所以需要通过政策的合力综合实策才能解决当前的问题。

第三我们当前制度的研究是跟我们发展阶段关系有密切的关系,所以我们制度的建设和长效机制的考虑是长短结合的,不能仅仅针对短期问题,而是要面向未来更新和更长阶段的发展要求。再有我们房地产要摆脱以管制控制的方式,真正走向制度和体制机制的创新,这也是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内容。供给侧改革关键要落实在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改革方面。

从我们研究来讲,今天想更加强调的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目前正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也就是说在中国已经进入新常态的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房地产市场的阶段性的变化,也已经显示出来。尤其是从2015年到2016年这一轮的房价的快速的上涨,实际上也跟我们当前阶段性变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这种变化,刚才房价快速上涨的特点,各位专家也有所介绍,在高位的快速增长,地价和房价的轮流上涨化大中小城市的高度分化。上涨主要原因房地产的泡沫,由于过度宽松的货币条件,这是主要的推动因素。

我们对比了日本、美国还有其他发达国家,我们看到房地产泡沫的出现都是在经济告别了高速增长之后才有可能出现这样一个资产泡沫的现象。

也不是在房地产这个价格上涨最剧烈的阶段才出现。像中国,真正价格上涨最剧烈的阶段不是在今天,是在过去的几轮上涨过程中。告别了高速的增长,特别是住房需求的变化和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变化是造成当前快速之上涨的根本原因。

刚才也提到供求结构的问题,我们认为当前中国的房地产的供求还是与20年前有很大的不同,我们正在告别大家住房从无到有的阶段,正在转从有向好。现在全国住房比例是户均一套房,当然分布上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对于很多新城市化,新市民来讲还是缺乏。所以供求结构的根本性的变化,从有向好的这个过程中,实际上面临着多样化,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而不是过去简单的就是要买一套房子的问题。所以从无到有,再从有向好,这是供求方面的根本性的变化。

第二是中国在城市化的过程中,我们已经跨越了城市化50%这样一个关键的节点,在这个节点之后,一个是房地产投资的高峰期要过去,同时老百姓包括整个经济中对房地产的财富需求也在快速增长,更重要的就是下一个阶段城市化的发展形式发生了变化,不是城市规模的扩张,也不是城市数量的增长,而是围绕大型城市的大都是区和城市集群发展,所以大量人口向大量的城市群来加快集中,未来住房需求也会向这样的城市加快聚集。这样一来我们感觉到未来中国住房市场的矛盾,特别是供求的矛盾更加的向一些大型城市来快速的聚集。

再有就是,在城市规模扩大的过程中,城市的人口结构比如说年轻化、家庭结构的小型化,还有收入差距由于不同的行业等等这样一些因素也在不断的扩大。这样以来,实际上对于大型城市来讲,包括城市群来讲,它的住房需求是非常复杂的,不是过去我们能够一刀切的这样一个住房需求。所以面对这样整个供求结构的变化,发展阶段的变化未来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实际上我们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政策考虑的过程中,可能要有更多的这样一些新的因素的考虑。

所以未来我们感觉到住房基础性制度的建设和长效机制的建设,可能要考虑这样几个关键的问题,第一个就是要进一步理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其中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让市场发挥更多的配置资源的作用,特别是满足多元化、多样化和多层次化的住房需求。政府更多发挥在规划、立法,特别是保证低收入住房人群的住房需求。

再有针对市场的结构变化,构造新的多层次的住房市场体系,除了新房市场之外,可能未来更重要的就是我们的所谓交易市场,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再有就是在财税和金融政策上保持中性和湿度的调节,特别是在金融政策上,我们感觉到未来房地产价格的变化,关键在于金融调节,金融过渡的调整实际上会促生住房需求在短期内过渡释放。在2016年这个过程中,包括利率的调整和首付的变化,使得住房需求放大40%,所以保持金融政策的中性是未来货币政策的重点,更重要的可能还有包括土地的供给方式,也是下一步优化配置土地关键问题。

再有就是围绕着低收入,我们要搞好住房保证,特别是要进一步探索所谓的中国特色的可支付的这样一个低收入住房要求的住房保障体系。

随着城市化发展阶段的变化和大型城市群的发展,未来一个关键的地方就是要促进区域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协调,来打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围绕中心城市,周边的中小城市,加快交通、公共服务等等一系列的配套来进一步提高中小城市吸引人口和房地产发展的这个能力。这是我们感觉下一个阶段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改革中一些关键点。谢谢大家。

樊纲:谢谢您刚才谈到是有关政府调控手段和机制,在座大家都关心问题,政府现在对房产税的问题究竟是什么一种状态?社会传言很多,有的说政府在研究,有的说政府要出台了,进入什么程序了,您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据您了解,现在政府就这个问题是什么态度?或者在研究这个问题上到了什么程度?

王微:因为我不是专门研究税收政策的,房地产税收在中国来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房地产税和房地产税收体系,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因为现在我们也有大量的所谓的房地产税的问题。现在我们所讨论的房地产税从我们研究角度来讲,它是一个未来地方的一个主要的税种。

从国际上来讲,房地产税其实更多的是支持地方政府搞好公共服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所以房地产税收实际上它出和不出,其实并不仅仅涉及到房地产调控的问题,它涉及到的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市权和税收关系的调整问题。所以我们觉得房地产税的出可能还是需要认真研究,这涉及到背后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和我们房地产税收体系的调整。

从我个人了解的情况来讲,还是在认真的研究,因为它还要涉及到立法的问题,所以在研究的基础上通过人大的讨论最终来颁布实行,我觉得这是一个需要一段时间和程序的。

[责任编辑:李愿 PF015]

责任编辑:李愿 PF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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