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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商家明示谢绝现金是否违法?


来源:凤凰财经WEMONEY

商家可以拒收人民币吗?在中国,这个答案当然是No。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偿货币(Legal Tender),任何在中国境内营业的商家,不能宣布只收美元、比特币而不收人民币(海关免税商店除外)。

商家可以拒收人民币吗?在中国,这个答案当然是No。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偿货币(Legal Tender),任何在中国境内营业的商家,不能宣布只收美元、比特币而不收人民币(海关免税商店除外)。

那么,中国境内的商家可以拒收人民币现钞(包括纸币硬币)吗?很多人包括我自己,来自“常识”的第一反应还是,这违法了吧!法律依据似乎也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然而,人民币就仅指纸币和硬币吗?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潜在交易关系,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吗?一系列问题似是而非,争议顿起。

这个问题是当互联网时代来临,消费者与商家的交易分线上线下后才出现的。线上交易没有途径收现钞,事先声明,大众也理解接受了。但当线上交易开始往线下衍生,一是越来越多的商家和个人开始接受更加便捷安全的电子支付方式,出现了偏好性选择;一是无人超市已经出现了,线上交易开始和线下门店融合,那么问题来了,线下商家可以拒收人民币纸币硬币吗?和互联网连接然而以实体店铺存在的无人超市不能收现钞,违法了吗?从公共政策层面,应如何照顾到那些无法使用电子支付的人群的需求?“无现金社会”由互联网巨头主导在加速实现,人们在担忧什么?

首先来看看什么是人民币(Currency),什么是现钞(Notes and Coins,纸币和硬币),什么是现金(Cash)。

人民币的概念是否就是指现钞,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印制的纸币硬币?无论从常识、货币银行学的概念、会计准则或是法律本身,都得不出这个结论。

不过,2003年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关于人民币的叙述集中在第三章,基本内容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同。而通观整部《人民币管理条例》上下文可知,全部六章四十八条指的均是人民币的纸币和硬币的管理问题。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该法已明确人民币仅指纸币和硬币。

因为人民币作为货币的定义范畴,显然远远超出了现钞的概念(纸币和硬币)。换言之,这部出台于2000年的《人民币管理条例》实际是人民币现钞管理条例,用的是人民币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最狭义的概念。现在,现钞只是现金的存在形式之一,且比重越来越小。

因为伴随科技的发展,货币的内涵随着支付方式都在与时俱进。全球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都已在研究之中,以银行卡、第三方支付为手段的电子货币更是早就替代了传统纸币、硬币在流通中的主导地位,但还没有纳入有关法律的修订之中。(参见财新周刊2017年第24期《数字货币革命》)

有观点认为银行卡、第三方支付帐户都只是交换介质,不是人民币,只有实物存在的纸币硬币才是人民币。银行存款是金融工具,只有现钞才是用于流通的法定货币。然而,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电子方式的普及,已经打通了人们借记卡里银行存款和日常现金的通道,难道你我银行卡里、微信、支付宝里从银行卡里转出来的100元不是现金,只有百元大钞才是现金?这两者作为货币的价值,流通、储存、交易,有区别吗?

现金的概念外延远远大于现钞。中国会计准则已将现钞和现金区分开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第3条第一到第三款将现金定义为企业的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这一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货币银行学里也有对现金的定义,这是各国央行都认可的概念。央行所称的Mo等于流通中的现金,M1等于流通中的现金加活期存款,那么现金应该是接近M1的概念。

按这一更加严谨的定义,现在所谓“无现金社会”的提法,指的是无现钞社会。而无论现钞、借记银行卡还是第三方支付提供的电子钱包里的电子货币,都属于现金的范畴。

那么读者可能会举出2016年中国支付结算报告里把第三方支付列为非现金支付结算形式的说法。首先这份报告并非法律法规。其次,把现金当成现钞(Cash)的同义词,有一定约定俗成的意思,央行有关部门习惯性沿用了这一说法,也可以理解。

厘清对人民币和现金的定义,我们再次回到困扰人们的这个问题,中国线下商家可以拒收人民币纸币硬币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原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据此,如果债务人提了两麻袋硬币还给债权人。这很令人抓狂,但却是合法的,债权人得接受,再把两袋硬币搬到开户行,银行也不得不加班加点,帮你清理计算;如果遇到残币、破损,还有义务按规定调换,因为这是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2条对银行的要求。

然而,商家和买家之间的日常交易、潜在交易,是否构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在债权债务的定义里,包括了合同的概念。但如果商家因为安全问题、管理成本、卫生等原因,提前明示”谢绝现钞”,在顾客无法按商家要约支付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并未能达成交易,双方无法签订合同,算不算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一点,法律上相当存疑。

如果商家居于市场垄断地位,所售商品无替代品,这时的商家就带有公共事业属性,则有义务与顾客签订合同,则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此类垄断企业就有义务为接受现钞支付提供方便,比如税务局、天然气、电力、煤气公司等。但这与这些企业同时提倡电子支付手段并不矛盾。

但一般商家拒收现金,是否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歧视,构成了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这种看法有些道理。但是,也只有处于垄断地位的商家和国有企业需要受到规制。对于不处于垄断地位的商家,其权利地位和普通消费者是平等的。消费者有选择商家的权利,商家也有设定某些交易条件的权利。比如郊外来的卖西瓜车开始要求微信、支付宝交易了,因为这更方便安全,不用担心算错账、收假币、被抢劫,那么买西瓜想用现金的理论上可以将卖西瓜的告上法庭或扭送公安?法律有没有这样规定的必要?这家不收再去别家买,西瓜市场从来都不是一家垄断的。

需要重视的是,主张商家不可拒收现金的观点,也包括了对损害弱势群体利益的担忧。毕竟总有部分人群不愿意用、不会用智能手机,或用不起智能手机,是否也应保证这部分人群选择使用现金的权利?

从全世界的情况看,虽然纸币硬币的退出是大势所趋,现钞都不会灭,不会完全退出流通领域,但终究会萎缩。这背后的原因很多,包括各国央行都表示未来很长的时间内,现钞不会退出。而现钞具备的最大优点,就是无法追踪其去向,这会使得现钞永远得到某种偏爱。从社会公益的角度,监管当局可呼吁倡导商家,特别是大一些的商家提供多样的支付手段,覆盖到各类人群的不同需要。社会公益责任,早就写进了各大商业银行、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是企业应该倡行的内容。

截至财新记者发稿前,中国央行还没有就相关问题作出法律意义上的相关说明,也尚未公开表明态度,比如解释性意见或建议。最近连续出现引用央行有关人士的说法,或其他声称引用央行人士的观点,经财新记者与央行办公厅联系确认,均不代表央行的官方看法。

据财新记者了解,在这一问题引发争议后,央行内部对此也作了不少讨论,不排除央行会出一些指导性的意见和倡导,要求商家更加兼顾各类消费者的利益,但并不会强制性要求线下商户必须接受现金,否则违法。央行需要考虑有关经济行为的内在合理性与外部性,也将参考有关解释是否会与各国货币当局的通行做法背道而驰。

从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来看,央行对非现钞的结算方式是极为鼓励的。该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鼓励开户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转账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第七条则规定,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 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不过,从这一争议之鼎沸来看,要令大众真正达成共识,恐怕还有颇长的一段路要走。

其实,这样的疑问在世界范围内早就提出,世界上主要货币当局都对这一疑问作出了官方解释。

首先看美联储官方网页和美国财政部相关网页。两家货币管理当局的官方网站上都写明,美元(Dollar)和现钞(用了Cash这个词,但注明专指Notes 和Coins)的概念范畴是不一样的,美国政府在收税、公共服务收费、偿债方面,不可拒收现钞,但“没有联邦层面法律要求私人部门必须接受这一支付手段。”各州层面目前也鲜有做出此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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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美联储网站对商户能否拒绝现钞做出的回答,网址:

https://www.federalreserve.gov/faqs/currency_127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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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美财政部网站的回答。网址:

https://www.treasury.gov/resource-center/faqs/Currency/Pages/legal-tender.aspx

再看英格兰银行,意见和美国货币当局趋同。英格兰银行网站上写明,“商户没有必须接受现钞的义务”。 “如果你花50镑(指大额现钞)去买根香蕉,商户有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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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英格兰银行的解释,网址:

http://edu.bankofengland.co.uk/knowledgebank/what-is-legal-tender/

欧央行则在2010年的一份有关欧元的文件中规定,商户没有正当理由(goodfaith principle)不能拒收现钞。不过,这是以建议(recommendation)的方式,并非正式的法规(regulation),即对成员国没有法律强制效力。商户可拒收现钞的正当理由包括不能找零等。文件还写明,三年后会评估这一建议的效果看是否需要升级成法规。根据欧委会网站的当前页面,这一建议并未升级为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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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欧央行网站对欧元使用的答疑。网址:

https://ec.europa.eu/info/business-economy-euro/euro-area/euro/use-euro/euro-legal-tender_en

在欧元区内,德国和意大利的现金使用比例最高,德国人坚持使用现金的一大历史背景是,人们对东德当年著名特务组织斯塔西(Stasi)的印象记忆深刻,对留下任何记录、隐私被侵犯的事物都十分反感。意大利则是因为该国逃税、洗钱等做法极为普遍,因此偏向使用现金。

总体而言,有统计显示,全球都存在这样的趋势,商户转向非现金支付的动力巨大。比如,在非现钞支付出现较早、较快的荷兰,每笔现钞支付的成本由2009年的0.22欧元上升至2014年的0.25欧元,而银行卡支付的成本则由0.21欧元下降至0.19欧元。

比较特别而重要的是瑞典,是欧盟国家,但未加入欧元区,至今保留了自己的货币和央行。瑞典央行是历史最悠久的央行之一,他们的做法比英、美更进一步。瑞典央行的有关规定明确允许商户不接受现钞。当前,不但很多瑞典商家不接受现钞,首都斯德哥尔摩的地铁不接受现金,甚至连很多商业银行也不接受存、取现钞(1600家银行分支机构中,有900家不支持存取现钞)。目前该国现钞交易数仅占20%,交易额则仅占2%同为北欧国家的丹麦和挪威的做法都接近瑞典。

上图为瑞典央行官方网站答疑,网址:

http://www.riksbank.se/en/FAQ/Notes-and-coins/

然而,这一趋势对三类人群不利,包括老年人、靠近北极人烟稀少的边远地区居民(买瓶啤酒都很困难),以及一些富人。前两群体中的一些人自发组成了“现金起义”等游说组织,呼吁所有人在全国每个角落都能获取和存现钞。起初,他们试图对银行进行公关。但是瑞典最为流行的电子支付方式Swish就是各大银行在瑞典央行的支持下创造、运营的,因而银行并不买账。

这些游说组织转向了政治家。财政部副部长Per Bolund不久前刚刚帮助来到瑞典的难民和政治避难者解决了他们使用现钞的需求。然而这位政治家针对游说组织的倡议表示,自己会和私人部门对话,指出为所有公民提供支付服务的义务,在偏远地区可能会要求一些银行为部分必要需求接受现钞;但是仍然倾向让市场需求、创新和时间来主导未来发展。

关于这一讨论带来的另一层次问题是,由一些互联网支付巨头来提出“无现金城市”、“无现金周”的战略,是否存在什么问题?毕竟这一争议是从阿里巴巴投资的盒马鲜生拒收现金和阿里巴巴创设的“无人超市”模式引发的。尽管中国是对无现金社会总体接受度最高的国家之一,但大众对无现金社会将由两家互联网巨头主导而颇有些忧虑,很多批评都来自这方面。

相关做法是否涉及不公平竞争?在支付宝和微信已经占到互联网支付超过80%的份额情况下,他们的这种营销活动已经不是针对其他竞争对手,而主要是两家之间的竞争,共同的目标在于塑造消费者的支付习惯。但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一丝恐惧也可以理解,如果有一天衣食住行所有一切的支付都依赖于支付宝和微信时,又会发生什么?

目前,在一些商家出现了只能刷支付宝或只能刷财付通的情况。比如全球连锁店无印良品会员卡用的是微信系统,却只提供支付宝扫码支付服务。这种现象背后有一些具体原因。比如大型连锁商家对接扫二维码支付服务需要后台系统的改造(参见财新周刊2017年第5期封面报道《二维码战争》)。不过,从监管当局关心的方向看,希望通过金融基础性设施的建设,形成更加公平性的消费支付环境,不要出现同类支付方式排他性的情况。比如银联的诞生就打破了商家选择对接银行的情况,消费者无论是哪张银行卡都可以在有银联标志的POS机上刷卡消费。目前建设中的网联是否也会往这个方向走,还需要拭目以待。目前不少中小第三方支付机构确实怀着这样的期望。

盒马鲜生本身在市场不具有垄断地位,但支付宝和财付通以其占有的巨大市场份额,事实上已经构成了某种垄断,也具有相当的系统重要性。当然,问题的关键要看垄断者是否滥用垄断地位。在注意到这两家巨头的创新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监管也在关注这两家机构在日常运营中是否滥用垄断地位并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个人建议这条原则最终能列入这两家巨头内部的合规条款里。毕竟从世界范围来看,在以技术对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在全世界都对互联网监管并未产生成熟有效的规制之前,互联网巨头自己的良知和自律,是其配得上其历史使命的必选项。

目前第三方支付巨头是否存在滥用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比如用补贴的方式做营销是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目前看,财付通和支付宝用支付后鼓励金的方式补贴的是个人消费者,而非商家。但这种做法是否会在日后加倍地从消费者那里拿回来,造成长远性损害消费者利益?支付涉及金融体系的安全,需要比共享单车、滴滴打车等行业的监管更严格,交叉补贴、倾销等市场竞争方式,在金融领域恐怕都并不可行。

无现金城市这种提法,目前只是两家巨头的营销策略,还未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从现实各种条件看,无现金城市并不可能100%实现,现金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与人类社会共存。央行在加强对支付机构的监管和尊重企业市场化发展之间的度,到目前为止,还是拿捏得当的。我们注意到,在争议爆发后,蚂蚁金服CEO井贤栋给商家发出了一封公开信,表示呼吁所有商家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以便利各类消费者,就是企业和监管沟通和理解的结果。

财付通和支付宝的发展并不能游离于监管之外。目前央行下属机构控股的网联平台已经初步建成,(参见财新报道《网联,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目前各大第三方支付机构正在逐步切量到这一平台,预计到明年底切断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直联关系。尽管有消息表明个别互联网巨头仍以各种理由不愿意向网联切量,但相信这一既定的监管目标不可能逆转。如果个别第三方支付实际具有的清算功能真的能够回到央行下属机构控股的网联平台上,第三方支付机构迈向货币发行和控制货币流通、成为“第二央行”的可能性正在消失。

来源:财新网

[责任编辑:wemoney PF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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