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夫妇祥源文化等信批违规 律师: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来源: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记者葛爱峰北京报道

2017年11月9日晚,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76 原证券简称:万家文化,现证券简称:祥源文化)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查明,龙薇传媒、万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具体事实如下: 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 年1 月12 日、 2017 年2 月16 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龙薇传媒关于筹资计划和安排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龙薇传媒未及时披露与金融机构未达成融资合作的情况。龙薇传媒对无法按期完成融资计划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遗漏。龙薇传媒关于积极促使本次控股权转让交易顺利完成的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 万元罚款; 二、对孔德永给予警告,并处30 万元罚款; 三、对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 万元罚款; 四、对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我会拟决定: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赵薇夫妇、祥源文化等信批违规情节恶劣,导致股价异动,投资者损失惨重,区区几十万元罚金根本不足以惩戒其违法行为,投资者依法索赔才是硬道理。

早在2月28日证监会公告立案时,厉健等律师已经开展股民索赔预登记,有二三十位股民咨询索赔。

经过半年多的漫长等待,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布,厉健律师表示,已经开始审核索赔资料,初步来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索赔金额几万、十几万元不等,还有些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有争议,取决于法院如何认定揭露日。

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初步确定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原:万家文化,600576),并在2017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律师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万家文化打印到5月31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公布,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向杭州中院起诉。

厉律师介绍,参考此类案例,正式处罚一般在几星期或几个月后公布,本案将由杭州中院管辖。杭州中院审理此类案件经验很丰富,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此前曾经审理“杭萧钢构案”(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中捷股份案”、“新嘉联案”、“数源科技”、“华盛达案”、“宏磊股份”、“露笑科技”、“宋都股份”、“天目药业””等多起重大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件,其中,中捷股份案是股民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违法占用资金而提起民事赔偿的第一案,150余位中捷股份股民起诉索赔约2500余万元,经杭州中院调解最终获赔了18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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