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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善心汇”成员因领导传销活动罪 分别被判有期徒刑2年、10个月


来源: 凤凰网财经WEMONEY

据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东港检察”,近日,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秦学明(化名)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秦学东(化名)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凤凰网WEMONEY讯 据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东港检察”,近日,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秦学明(化名)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判处被告人秦学东(化名)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悉,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即“善心汇”)自成立以来打着“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幌子对外进行虚假宣传,借助互联网平台,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大肆发展会员从事传销活动。“善心汇”要求参加者缴纳300元购买“善种子”来获得会员资格,再购买“善心币”进行投资,以发展新会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下线。

2017年,该组织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其组织策划者张天明等人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本案中,秦学明、秦学东一开始不了解“善心汇”非法传销的性质,但当其发现善心汇组织的盈利模式存在问题,迟早会有崩盘的那一天,却仍然为了所谓高额回报诱惑他人入局。截至案发,秦学明共发展会员5层90人,秦学东共发展会员4层37人。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科技,变换传销犯罪手法,将传销窝点转移到互联网平台,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不被高额返利诱惑,不上当受骗,自觉抵制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凤凰网WEMONEY 秦玮/编辑)

[责任编辑:wemoney PF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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