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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反诉南京昌健不正当竞争 双方角色发生戏剧性转换


来源: 新华日报财经

【导读】在确认案件审理推迟的第二天,7月19日,南京昌健誉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南京昌健”)监事、实际控制人王德明收到了法院发来的有关案件推迟的解释,同时他发现,南京昌健如今又从原告变成了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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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番隔空论战,这让深圳华大基因与南京昌健之间的恩怨又添加了戏剧性。

名誉权案延期开庭后,王德明再次实名举报

7月19日,王德明告诉新华日报财经,他收到了微博账号为“南京建邺法院”(微博加V认证)通过私信发来的消息,称此前案件中止审理,是由于该院“于7月13日受理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诉南京昌健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此案与前面案件存在关联性”。

根据王德明提供的私信截图,“南京建邺法院”称,“南京昌健誉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诉深训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训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名誉权纠纷案,原定于7月18日审理。我院于7月13日受理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诉南京昌健誉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此案与前面案件存在关联性,需要依法中止审理,故7月18日名誉权纠纷案件庭审取消,我院已将中止审理及庭审取消情况,通知了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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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新华日报财经曾报道《最新进展!南京昌健诉华大基因侵犯名誉权案,开庭前半小时确认延期审理》一文。报道中提到,7月18日下午两点,王德明向新华日报财经确认,原定于当天下午开庭的名誉权纠纷案将延期。至于为什么延期审理,他当时表示毫不知情。

此外,7月18日下午在建邺法院得到案件确认延期审理的消息后,王德明在微博上再一次做出举报。

在微博中,王德明展示了南京昌健写给国家发改委的举报信,举报对象是国家基因库某负责人。举报信中提到,“国家基因库江苏运营中心”是由该负责人批准的,却在之后不承认国家基因库与南京昌健的相关合作。

据了解,国家基因库是2011年10月由国家发改委等会四部委批复,并由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组建及运营的。位于深圳大鹏新区,是中国首个、全球第四个国家级基因库。有意思的是,国外的三家国家级基因库都是由政府成立相关机构来独立运营,而惟独深圳国家基因库是由企业运营。

这不是王德明的首次举报。南京昌健与华大基因的纠纷此前引起巨大关注,起因就是6月14日王德明在天涯论坛发出的第一封举报信——《举报华大基因伪高科技忽悠欺诈涉嫌贿赂官员,大规模套骗国有资产》。

华大基因反诉不正当竞争,双方矛盾加深

王德明提供的“南京建邺法院”消息中,建邺法院对于“中止审理”表示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程序性措施”,而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综合两案审理情况,公正审判”。

关于中止审理这种情形,新华日报财经查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款:一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关于此前的名誉纠纷案何时恢复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而关于新立案的华大基因诉南京昌健“不正当竞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于南京昌健使用“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名称运营是否合法的分歧,是双方此前矛盾的焦点,可能也是华大基因反诉南京昌健“不正当竞争”的重要原因。

华大集团CEO徐讯曾于2018年7月10日公开表示,虽然华大基因与南京昌健签署了《国家基因库技术服务合同》,但是合作期间,江苏运营中心从未实际落地。然而南京昌健未经华大基因及国家基因库同意和授权,一直以“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的名义行动,“严重损害了国家基因库的声誉,扰乱了国家基因库的运营秩序,并对公众造成误导”。

王德明在接受新华日报财经采访时曾对此回应,其与华大基因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和“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是两份不同的合作,华大基因单方面提出解除《技术服务合同》,与“国家基因库细胞中心江苏运营中心”没有关系。

如今,深圳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诉南京昌健不正当竞争纠纷,得到南京建邺法院的受理。双方的矛盾纠纷进一步发酵,起诉华大基因的“南京昌健”,角色转换,从“原告”变成 “被告”。这让深圳华大基因与南京昌健之间的恩怨更具戏剧色彩。

对于此事后续发展,新华日报财经将会持续关注。

编辑:景一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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