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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转让信贷资产 吉林银行被罚100万


来源: 凤凰网财经

凤凰网财经8月10日讯( 彭彬实习生孔天骄)8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吉林银监局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告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假转让信贷资产,吉林银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于2018年7月30日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宝祥,1998年9月18日,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销售黄金业务等。

[责任编辑:徐彩月 PF101]

责任编辑:徐彩月 PF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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