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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集团三年事故超10起 问题频发祸起外包方?


来源: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王金龙、金昌报道

2018年10月5日11时20分左右,甘肃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集团”)旗下的热电公司在检修锅炉的过程中,发生脱硫塔一氧化碳泄漏事故(以下简称“10·5事故”),导致5人死亡,15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

图为发生一氧化碳泄漏事故的金川热电厂本报记者王金龙/摄影

图为发生一氧化碳泄漏事故的金川热电厂本报记者王金龙/摄影

《中国经营报》记者调查获悉,2016年~2018年9月底,金川集团至少发生安全事故12起,死亡11人,受伤2人。而这些事故大多与金川集团的外包公司或合同协议方相关。“10·5事故”也不例外。金川热电公司的锅炉检修方为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军辉”),死亡的5人均来自山东军辉,伤者大多数也是该公司职工。

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黄兴德向记者表示,“10·5事故”发生后,安监部门对涉事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封存,事故原因还在调查过程中。5名死亡人员善后工作已妥善处理,15名受伤人员中,13人医院建议出院,2人继续受做心理疏导。

涉事方董事长“不知情”

“谁也没有想到是在临近检修结束的时候发生事故。”金川集团职工马明(化名)向记者表示,10月5日正值国庆放假,公司除了值班人员之外,大多数职工都已经放假。可能是基于热电厂的检修临近完工,承接检修工作的山东军辉并没有放假。

马明向记者表示,山东军辉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金川公司热电厂检修业务的,其工作主要是热电公司1#、6#锅炉水冷壁检修更换,检修期约3个月,合同金额为718万元。

“按理来说,在合同明确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应该由山东军辉来承担,而不是金川集团。”多位金川集团职工认为,虽然安全事故是属地化管理,但是死亡人员都是来自于山东军辉,因此,山东军辉应该负主要责任。

记者从多个信源获悉,“10·5事故”中死亡的5人全部都来自山东军辉,受伤的15人中,有5人属于金川集团职工,其余人员也都来自山东军辉。

一位金川集团的管理层人士向记者透露,事故发生之时,只有4名工作人员在施工作业,后来,外部的人员发现里边的人没有动静,随即,工人之间互救才使得伤亡扩大。

另有职工向记者表示,事故发生之时,作业人员是2名,在随后的互救当中,措施不当,导致伤亡扩大。

2018年10月8日,金川集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回应称,锅炉检修合同方确系山东军辉,至于合同细节以及事故发生的经过,因为金川集团自身是被调查对象,所以不便作出回复。

金昌市一位参与“10·5事故”善后工作的政府人士则向记者表示,事故发生之后,不管是金昌市委、市政府,还是金川集团都在积极应对,至于山东军辉,目前只派一名副总配合处理相关事故,公司法人并没有到场。

至于山东军辉在“10·5事故”中的责任认定问题,上述政府人士表示,目前事故仍在调查中,还没有一个最终定论,所以不便置评。

2018年10月11日,就“10·5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合同相关细节,本报记者拨打山东军辉董事长电话,但对方表示对于“10·5事故”不知情,随即挂断电话。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军辉成立于2004年9月6日,注册资本为5亿元,实缴资本为9000万元,目前控股股东为两名自然人,分别为李军英持股80.4%,吕桂兰持股19.6%。其经营范围主要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以及维修等。

另外,山东军辉曾因“发票违规、逃避缴纳税款”被当地税务部门多次处罚。同时,还因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被监管部门处罚。

事故频发背后

记者从金川集团获得的一份资料显示,2016年~2018年9月底,除了“10·5事故”外,金川集团还发生安全事故12起,死亡11人,受伤2人。具体情况如下:2016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3人;2017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4起,死亡3人,受伤2人;2018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起,死亡5人。以上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920万元。

记者从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查询获悉,大多数事故的发生是来自于外包公司或者合同协议方。例如, 2018年8月17日,金川集团公司采矿作业外包单位——温州矿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务工人员在三矿区井下作业时,被铲车撞伤,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对此,黄兴德向记者坦言,近年来,金川集团事故频发,安监部门也注意到属于金川集团自身的事故并不多,大多数是来自于外包公司或合同协议方。黄兴德称,在2017年就曾经开展一次“外包公司专项整治会议”,而会议的举办地点就在金川集团;2018年7月上旬,金昌市领导曾经对金川集团分管安全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认为金川集团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多次发生安全事故实属不当,督促其加强安全管理。

金川集团一位不愿具名的高管向记者表示, 因金川集团生产经营及建设发展需要,部分工程和业务实施外包,外来劳务人员主要从事工程建设以及生产和维修方面的工作。例如工程方面,主要有两种形式,一、通过招标方式引进的外来施工单位,采取劳务分包的形式使外来劳务人员进入集团公司内部建筑市场;二、集团公司内部工程建设公司、矿山工程分公司等承担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需要引进外来劳务人员。

上述金川集团高管强调,因为将外来施工单位纳入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属地统一管理,所以一些外包公司或者合同方发生安全事故,均被算作是金川集团发生的安全事故,因此,金川集团不断强化外来劳务人员的管理,严格落实管理程序,严禁“带病”作业。

既然对于外来公司有着严格筛选措施,那么,曾经多次被安监部门以及税务部门处罚的山东军辉公司是如何获得金川热电厂锅炉检修业务的?对于这些疑问,截至记者发稿,金川集团以及金昌安监部门未作回应。

“金川模式”待考

公开资料显示,金川集团是一家由甘肃省人民政府控股的大型国有跨国经营集团公司。主要经营镍、铜、钴、稀贵金属、无机化工及深加工产品和相关产业。

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有色金属市场一路走低,金川集团主营产品价格遭遇断崖式下跌,2015年~2016年,公司一度出现亏损。

2017年,金川集团整体实现扭亏为盈,营业收入达2100亿元,实现利税总额50.5亿元,其中利润13.5亿元。这一成绩在甘肃省国有企业中排名第一。

但是在业绩不断回暖的时候,金川集团多起安全事故却为其敲响了“警钟”。在金川热电公司“10·5事故”发生之后,截至目前,2018年金川集团安全生产事故总数达6起,死亡人数达10人。

值得注意的是,曾经在2009年,金川集团因为科学卓越有效的安全文化构架体系以及优秀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了“金川模式”,使得该集团事故总量下降了84.1%,与国际同类型标杆企业杜邦、必和必拓,以及国内同行业相比,安全管控已达到了较为先进的水平。

“金川模式”也曾一度被推广,但是随着安全事故的不断发生,“金川模式”的安全含金量似乎在逐渐下降。

“虽然‘金川模式’使得金川集团的事故大幅度下降,伤害程度明显减轻,大多数单位曾经实现了零伤害,但是如果不加强外包公司以及合同协议方的安全管理,公司过去树立起来的形象很可能会被冲垮。”马明建议,对外包公司以及合同协议方安全事故“零容忍”,坚决杜绝与那些安全意识薄弱,安全事故频发的单位合作。

事实上,为了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水平,有效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自2016年至今,金川集团按照国家关于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相关规定,共计安全投入超过3.07亿元。

“‘10·5事故’的确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金川集团一位高管向记者表示,公司将秉持“人的生命与健康高于一切”“一切事故皆可预防,一切事故皆可避免”的安全理念,全力以赴致力于追求零伤害目标。

[责任编辑:刘玉芳 PF012]

责任编辑:刘玉芳 PF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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