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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发放个人消费 新疆昌吉农商行被罚30万


来源: 凤凰网财经

凤凰网财经12月6日讯(彭彬 张军)12月6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昌吉银监分局对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的处罚信息。

因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款30万元。

郭岳峰在担任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期间,对该行违规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承担领导责任,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对其处罚款3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5年1月26日,注册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北京南路34号,注册资本为50000万人民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外汇汇款、结汇、售汇、提供外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各分支机构根据总行授权开发业务。

[责任编辑:郑雨婷 PF089]

责任编辑:郑雨婷 PF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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