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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纵宝信软件和联发股份股票 新华汇嘉及总经理王卫东遭证监会处罚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 操纵宝信软件和联发股份股票 新华汇嘉及总经理王卫东遭证监会处罚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对北

原标题: 操纵宝信软件和联发股份股票 新华汇嘉及总经理王卫东遭证监会处罚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对北京新华汇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汇嘉)和王卫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认为,新华汇嘉实际控制并操作涉案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尾盘大量买入提高股票收盘价并于次一交易日卖出、在所控制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法,影响了涉案股票的交易价格。因此决定对新华汇嘉没收违法所得109.1543万元,并处以327.4629万元罚款;对王卫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王卫东之前是新华基金的元老级人物,曾几何时和王亚伟齐名。他曾是新华基金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其在任职新华基金副总经理和投资总监期间,领导了新华基金股票、债券和专户的投资管理工作,在执掌新华基金投研工作的6年中,新华股票型基金整体复合收益率为205%,年均收益率34.17%,位列所有基金公司第1名。此外,王卫东也曾是学霸,当年,作为高考文科状元的他考入了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之后又考入香港浸会大学,成为该校工商管理硕士。进入新华基金后,王卫东多次获得金牛基金经理称号,也创造过一年115%的收益“神话”。2009年,他掌管的新华优选成长基金取得股票型基金第二名,圈内著名的“二王PK”就是那时候上演的。

因操纵股票被证监会处罚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对北京新华汇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王卫东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当事人北京新华汇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时为新华汇嘉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卫东操纵股票价格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信息显示,涉案期间,新华汇嘉控制、管理涉案的10只证券投资产品,其中,4只为新华汇嘉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6只为由新华汇嘉担任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相关产品在涉案期间均由新华汇嘉投资总监、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卫东进行管理,王卫东使用该等产品对应的证券账户进行涉案交易。

经查明,新华汇嘉存在操纵宝信软件和联发股份的违法事实。经计算,上述行为产生违法所得109.1543万元。

证监会认为,新华汇嘉实际控制并操作涉案账户,利用资金优势,采用尾盘大量买入提高股票收盘价并于次一交易日卖出、在所控制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手法,影响了涉案股票的交易价格,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情形,王卫东为对新华汇嘉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一、对新华汇嘉没收违法所得109.1543万元,并处以327.4629万元罚款;二、对王卫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新华汇嘉成立于2015年2月11日,是圈内知名私募。

为了防止平仓风险而违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处罚书,新华汇嘉违法事实主要集中在2015年股市大跌时期的宝信软件和联发股份上。

在宝信软件上,新华汇嘉主要有两种违法方式,第一种是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尾盘大量买入并于次一交易日卖出的方式操纵,如其中一次是在2015年7月3日14:45,宝信软件股价跌停,14:54:04起,新华汇嘉操作新华汇嘉财富成长2号基金下单申报买入,迅速成交后该股打开跌停。14:56:19至14:59:54,新华汇嘉累计申报买入11笔,申买数量103.83万股,申买档位1档,占该时段市场申买量的97%;成交23.6272万股,占该时段市场成交量的89.50%。期间,申买价格从58.00元逐步提高到64.50元,最高申买价格、最低申买价格比委托前最新市场成交价分别高出3.51%(高出2.00元)、0.33%(高出0.20元),股价由57.00元涨至64.50元,涨幅13.16%。该股当日收盘价63.41元,全天涨幅1.13%。次一交易日即2015年7月6日,新华汇嘉卖出“宝信软件”1.1万股;第二种是通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方式操纵开盘价。

而在联发股份上,新华汇嘉的违法行为也是利用资金优势,通过尾盘大量买入并于次一交易日卖出的方式操纵。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案的听证中,当事人还提出了陈述和申辩意见,但证监会采纳了当事人的部分申辩意见,对其他意见不予采纳,如认定的涉案交易构成操纵。

证监会认定的理由包括:其一,在案证据显示,为了维护所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的净值、降低因净值下跌而触发平仓风险,当事人用所管理的一些基金以较高价格买入逼近平仓线的基金持有的宝信软件;其二,当事人关于看好涉案股票、决定抄底并长期持有的辩解,与其事实上大量买入并于次一交易日卖出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卖出股票的客观行为不符,且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的行为不符合价值投资的正常逻辑。

也就是说,新华汇嘉当时是为了维护所管理产品因净值下跌而触发平仓风险而违法,其行为也并不是自己所称的价值投资行为。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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