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董事长: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 本报讯 (记者苏曼丽) 去年金融危机后,纷纷爆出普通投资者投资金融产品损失惨重的消息,这已引起两会委员的注意。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今年提交了关于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提案,建议建立合格金融消费者投资制度,区分一般金融消费者与合格金融消费者,为一般金融消费者划定交易禁区。 金融危机后,不少外资银行爆出KODA事件,部分投资者损失上百上千万。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有103款银行理财产品零负收益。 闫冰竹表示,目前我国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适用性不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没有明确规定为消费者提供适当保护。一旦消费金融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投诉的平台渠道也不完善,目前只有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投诉热线和上海银监局牵头的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联动机制。 为此,闫冰竹建议,完善金融消费者保护立法,建议将“适当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入监管目标,并建立合格金融消费者投资制度,区分一般金融消费者与合格金融消费者,为一般金融消费者划定交易禁区,避免缺乏专业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的人进入高风险领域而遭受损失。 相关专题: [2010-03-09]北京银行今年放贷增长不超20% [2010-03-04]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应高度重视“两小”协同发展 [2010-03-03]北京银行董事长呼吁消除中小银行歧视性政策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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