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网络仲裁流程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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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仲裁委网络仲裁流程及收费标准

原标题:广州仲裁委网络仲裁流程及收费标准

广州仲裁委网络仲裁流程及收费标准

流程

1、申请仲裁——线上提交仲裁申请

2、申请人预交仲裁费用

3、符合受理条件的,自申请人预交仲裁费用之日起三日内受理案件。

4、仲裁通知

广州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于五日内将受理通知、本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发送申请人,并将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书、申请人的证据材料、本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发送被申请人。

5、答辩与反请求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通过网络仲裁平台提交答辩意见、质证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应当自收到仲裁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出,逾期提出,是否受理,由仲裁庭决定。

6、申请人提交意见及对反请求答辩

广州仲裁委应当于收到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质证意见及证据材料后五日内将上述材料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应当于收到上述材料后五日内提交质证意见及辩论意见。如有反请求的,申请人应当在上述期限内提交对反请求的答辩。

7、仲裁庭进行仲裁以书面审理形式。

8、作出仲裁裁决

仲裁庭应当自组成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决。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提出申请,经仲裁委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9、申请执行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费

一、 关于仲裁费用:

1、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1) 案件受理费用于给付仲裁员报酬、维持仲裁委员会正常运转的必要开支。具体收取标准如下:

(2)案件处理费:按案件受理费的30%预交。

(3)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增加仲裁请求或反请求的,应当在收到广州仲裁委员会缴费通知之日起5日内补交仲裁费用。

2、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

3、具体详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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