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发布网贷退出指引  明确网贷机构退出八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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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网贷退出指引 明确网贷机构退出八项流程

凤凰网WEMONEY讯 11月16日,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该指引目的在于规范和指导江西省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保护出借人、借款人和网贷机构等各方合法权益。

《指引》指出,网贷机构的退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转型、清算注销、依法破产等;同时,对网贷机构退出网贷行业应遵守的基本原则、退出程序与方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指引》要求,网贷机构在退出期间,应接受所在地风险处置工作小组和江西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合规办理清退等各类手续,不得以清退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应把保护出借人权益放在退出工作的首要位置,最大限度减少出借人损失,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维护社会稳定。此外,网贷机构须根据存量业务的实际情况,采取多样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催收或委托外部机构催收、与资产管理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并购重组等,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稳妥有序退出。

在退出程序与方法方面,《指引》指出,网贷机构退出网贷行业包括作出退出决定、启动退出准备工作至网贷机构业务全部结清、全面终止的整个过程,网贷机构应参照《指引》所规定的程序与方法等开展退出工作。具体来看,包括提出退出申请;成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发布退出公告,关闭部分功能;编制业务情况清单,制定退出方案;报送退出方案及其他材料;公布退出方案等相关信息;按计划落实出借人资金,稳妥结清存量项目;退出完成八个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该指引对网贷机构退出工作的时间点做了明确的要求。退出小组须在小组成立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出借人,在公司官网及其他有效渠道发布退出网贷行业公告,并关闭发标、放款及出借人充值、投标等功能,保留还款、提现等功能。出借人应当自接到通知后1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出借人应当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退出小组申报其债权。

同时,《指引》表示,网贷机构报送的退出方案应至少包括退出决定及退出原因说明、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及联系方式等、借款人存量业务清单、出借人待收清单、网贷机构退出时公司情况、清偿方案、业务风险分析报告等内容。

最后,《指引》强调,网贷机构资不抵债的,可依据《破产法》规定进行破产,但在破产过程中仍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妥善进行业务清偿,维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凤凰网WEMONEY赵梦男/编辑)

下附《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退出指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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