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展网贷机构自律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禁止借检查名义进行不实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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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展网贷机构自律检查:实行“一票否决”制 禁止借检查名义进行不实宣传

凤凰网WEMONEY讯 11月22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发布《关于开展深圳市P2P网络借贷机构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显示,此次自律检查对象包括根据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已经提交自查报告,并向协会提出自律检查申请的P2P网贷机构。未提交自律检查申请、或经核实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P2P机构不纳入自律检查范围。

协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接收申请材料,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18: 00时。申请材料包括:自律检查申请书、自查报告(不含附件及佐证材料)、存管银行通过测评的证明、全部业务,上线银行存管的证明、近两年纳税证明和员工社保材料、实缴注册资本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应为PDF电子扫描版文件,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材料发送至协会邮箱szifapublic@szifa.org.cn。

此次检查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无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2.是否有资金池,有无为客户垫付资金; 3. 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 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 6. 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 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 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 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 10.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通知还指出,各网贷机构应实事求是,确保自律检查申请材料内容客观准确,如在后续的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内容不真实、故意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协会将向深圳市、区金融办反馈相关情况,并对被检查机构实行“一票否决”。

此外,通知还强调,P2P网贷机构自律检查期间应树立正确宣传理念,杜绝一切形式借用自律检查名义,擅自进行不实宣传或变相推广的行为。自律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检查人员存在违反相关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行为,可通过协会邮箱:jubao@szifa.org.cn进行实名反馈,届时将由专人调查处理。(凤凰网WEMONEY 曾仰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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