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黑天鹅” 新农开发近8亿元资产转让款难收回

遇“黑天鹅” 新农开发近8亿元资产转让款难收回

记者 崔启斌 马换换

在2016年业绩承压的背景下,新农开发(600359)于2017年出售资产来谋求自救,不料如今却遭遇“黑天鹅”事件。1月17日,新农开发发布公告称,2017年4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农化纤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标的资产给阿拉尔富丽达,交易总价11.7亿元,已收回4.01亿元。截至最后付款日2018年12月30日尚有7.69亿元未收到,出现逾期。公司已经启动仲裁程序,采用法律手段追偿欠款本息。

据悉,2017年3月18日,新农化纤与阿拉尔富丽达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补充文件约定,双方通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分中心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新农化纤将年产8万吨粘胶纤维、10万吨棉浆粕生产线全部有效经营性资产及配套设施(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转让给阿拉尔富丽达,转让价款为11.7亿元。约定阿拉尔富丽达应在2018年12月30日前支付剩余交易款,并自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剩余交易款的利息。同时约定阿拉尔富丽达若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滞纳金的规定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

2017年6月,新疆富丽达向新农化纤发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表示其同意对上述合同的交易价款、利息及滞纳金等向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新农开发表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农化纤如约将全部转让资产交付于阿拉尔富丽达,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阿拉尔富丽达接收资产后,已经实际使用生产运营至今,实现了自己的合同目的。但是阿拉尔富丽达至今未按时足额支付7.69亿元剩余价款及自2017年7月l日开始的资余占用利息,由于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还应依约向新农化纤支付滞纳金。同时,因阿拉尔富丽达存在逾期付款行为,新疆富丽达应按约定向新农化纤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据新农开发介绍,因欠款金额本金7.69亿元在公司资产中占比较大,占到公司2018年9月末净资产的122.06%,若上述交易价款无法全额收回,则公司资产将相应发生重大损失,对公司利润产生巨大负面影响,显著降低公司净资产,抬高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存在较大的潜在风险。

资料显示,新农开发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种子及其副产品加工及销售、乳制品加工及销售以及甘草深加工产品的加工及销售,各项业务由专门子公司进行。

实际上,近年来新农开发的业绩表现并不理想,其中公司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已连亏8年,而公司出售上述资产正是在2016年净利出现亏损的情形下,不料却给公司埋了一颗“雷”。财务数据显示,在2018年新农开发净利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在2018年一季度、2018年上半年以及2018年前三季度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829万元、-2215万元以及-4394万元。

针对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致电新农开发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不过未有人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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