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消费金融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被央行处罚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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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融消费金融违反征信管理规定 被央行处罚5万元

凤凰网WEMONEY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下称“合肥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下称“处罚表”)。因华融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融消费金融”)违反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相关规定,合肥支行对其开出罚款5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开出1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1月17日。

工商资料显示,华融消费金融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地位于安徽合肥,注册资本6亿元人民币。由中国华融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成立,联合合肥百大、深圳华强、安徽新安资产共同设立。

此前,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华融消费金融董事长贾传宝、总经理邹新亮双双被免职。至于被免职原因,华融消费金融公司内部人士表示拒绝透露。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尚未完成变更,华融消费金融的法人和董事长仍然为贾传宝,总经理为邹新亮。

此外,在2017年12月,合肥百货(000417.SZ)曾发布公告称,拟参与对华融消费金融的同比例增资扩股,将其注册资本由当前的6亿元增至16亿元。其中合肥百货拟以现金方式出资2.3亿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23%。(凤凰网WEMONEY 张国栋/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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