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鼓励民资和外资参与PPP项目 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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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鼓励民资和外资参与PPP项目 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

备受市场关注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规范性文件终于出台。3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充分发挥PPP模式积极作用,强调加大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融资支持,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

2017年以来,财政部规范PPP项目合规发展,切实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大力清理整顿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不合规项目。根据财政部PPP中心数据,截至2019年1月底,入库项目8734个,入库项目金额20.6万亿元。

本次《意见》的出台,充分肯定了PPP模式在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从鼓励民资和外资参与、加大融资支持、聚焦重点领域、保障合理支出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PPP规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有利于增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热情和信心。

《意见》明确了加大对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支持力度,向民营企业推介政府信用良好、项目收益稳定的优质项目,并在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中央财政公共服务领域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的PPP项目。各地在开展PPP项目时,不得对外资企业、中资境外分支机构参与设置歧视性条款或附加条件。

《意见》提出加大融资支持,引导保险资金、中国PPP基金加大项目股权投资力度,拓宽项目资本金来源。鼓励通过股权转让、资产交易、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丰富社会资本进入和退出渠道。同时,《意见》明确要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以及健康、养老、文化、体育、旅游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域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加快实施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完备、回报机制清晰、融资结构合理的项目。 

清华大学PPP研究中心首席专家王守清教授表示,《意见》对使用者付费项目和开发性(资源补偿/自我融资)PPP项目利好,对有能力把市场需求做起来且财务自我平衡的投资者有利。

内业人士认为,优先支持PPP项目用于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领域,有利于华夏幸福、龙元建设等长期从事PPP开发、建设、运营且综合实力强的社会资本方,坚定其长期从事PPP项目的信心,推动PPP项目的高质量发展。

此外,为了规范地方政府诚信履约,《意见》要求加强地方政府诚信建设,增强契约理念,充分体现平等合作原则,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约,增强社会资本长期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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