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占比“不达标” 长阳科技“跛脚”闯关科创板

研发占比“不达标” 长阳科技“跛脚”闯关科创板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马换换)在新三板摘牌之后,“功能膜企业”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阳科技”)将目光瞄向了科创板,根据上交所官网显示,近期长阳科技的科创板IPO已获得受理。值得一提的是,长阳科技的研发投入占比“不达标”。

据悉,长阳科技曾于2016年10月在新三板挂牌,之后于2018年2月摘牌,公司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产品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高分子功能膜高新技术企业,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的功能膜公司”,公司主要从事反射膜、背板基膜、光学基膜及其它特种功能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反射膜、背板基膜、光学基膜等多种高性能功能膜,产品广泛应用于液晶显示、半导体照明、新能源、半导体柔性电路板等领域。

招股书显示,在2016-2018年长阳科技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8亿元、4.67亿元以及6.91亿元,当期对应的研发投入分别为1045万元、2158万元以及2737万元。经计算,长阳科技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3.8%。而科创板对上市企业在研发投入上明确规定了财务指标,其中包括“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不难看出,长阳科技当前的研发投入占比距离15%相差较远。对此,长阳科技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作为非上市的新材料生产型企业,在资金较为有限的情况下需要兼顾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的平衡。”

另外,招股书显示,跟同行业上市公司裕兴股份,航天彩虹相比,长阳科技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指标均明显偏高。长阳科技对此表示,一是同行业公司均为国内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及资本实力均显著强于本公司,而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主要通过债务融资方式满足资金需求;二是同行业上市公司在业务构成、产品结构及应用领域、业务规模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使得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的一些财务指标差异较大。

此外,北京商报记者发现,长阳科技在2018年6月,9月,12月分别经历了三次股权转让,但股权转让的价格却存在差异。具体来看,在2018年6月11日、29日公司股东金亚东与黄振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180万股公司股份和10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黄振,股权转让价格均为7.5元/股;2018年9月25日,公司股东彤运贸易分别与唐晓彤、王华君、清容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股权转让价格均为7.5元/股;而在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12日,公司股东金亚东分别与詹锋、海邦创投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50万股公司股份和150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詹锋、海邦创投,股权转让价格却均为8元/股。

对此,长阳科技方面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是股东个人之间协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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