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违规售卡被罚后 云南能投又一家子公司因违规排污被责令限制生产3个月

继违规售卡被罚后 云南能投又一家子公司因违规排污被责令限制生产3个月

(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锐5月12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002053.SZ 以下简称“云南能投”)发布公告表示,全资子公司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所属昆明盐矿因违规排污等问题,被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责令限制生产3个月、罚款10万元。经济观察网记者注意到,这是继4月因违规向燃气用户销售 IC卡被罚后,云南能投又一家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公告,2019年2月12日,昆明市环境监察支队对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进行调查发现,部分设备出口烟气存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小时浓度超过《云南省排放污 染物许可证》200mg/m3 的标准的现象。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相关排污的规定。

按照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对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作出责令限制生产3 个月和处10万元罚款的决定。云南省盐业有限公司昆明盐矿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3个月内完成对环保设施的整改,确保正常生产时污染物达标排放,且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包括确定改正措施、工程进度、资金保障和责任人员等事项。整改任务完成后,云南能投还需要提交监测报告以及整改期用电量、用水量、主要产品产量与整改前的对比情况等材料。

云南能投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降低生产负荷,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在3个月限制生产期间预计锅炉平均供气负荷约下降 18%。不过,云南能投也称,由于限制性生产期间处于盐产品年度消费和生产淡季,因而不会对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且罚款比例占公司2018 年营业收入的 0.007%。

一个月以前,云南能投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省天然气昭通有限公司,因违规向燃气用户销售 IC 卡被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属于滥收费用。根据通报,云南省天然气昭通有限公司从 2011年2月至 2017年9月,共向燃气用户销售 IC 卡 18221 张,合计收取了约 27.5万元,扣除进价约3.5万元、税费约4万元,违法所得约20万元。最后,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滥收费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约20万元和处罚款约20万元。

云南能投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5.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95%; 利润总额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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