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敬畏”之后,易会满再提“四个突出”!机构监管信号释放,一揽子改革陆续推出

“四个敬畏”之后,易会满再提“四个突出”!机构监管信号释放,一揽子改革陆续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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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5日晚发布消息称,证监会主席易会满4日带队赴中金公司调研,并主持召开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座谈会。

会议指出了证券基金行业发展暴露的“五大问题”,强调必须坚持“四个突出”,并表示推出一揽子改革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市场生态。

五大定位: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直接融资的“服务商”、社会财富的“管理者”、资本市场的“稳定器”、市场创新的“领头羊”。

五大问题:个别机构存在“脱实向虚”倾向;部分机构功能定位模糊不清,偏离中介服务本源;一些机构基础功能通道化,产品服务附加值低下;一些机构合规风控基础不牢;部分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专业水准有待提高等。

四个突出:突出主业,按照规律办事;突出创新,提升服务能力;突出合规,始终依法经营;突出稳健,持续健康发展。

一揽子改革:证监会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加强资本市场改革顶层设计,陆续推出一揽子改革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市场生态。

明确证券基金机构的五大定位

会议明确了证券基金机构的五大定位:一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二是直接融资的“服务商”,三是社会财富的“管理者”,四是资本市场的“稳定器”,五是市场创新的“领头羊”。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强调了证券基金公司是资本市场最重要的专业机构,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专家分析,注册制试点背景下,证券经营机构等中介责任更加强化。

华泰联合证券投行管委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张雷表示,在试点注册制背景下,科创板相关制度设计多措并举,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切实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

张雷认为,为推动落实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审慎核查职责,更好发挥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看门人”作用,试点注册制改革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事前、事中、事后震慑处罚多措并举。

第一,要求保荐人在申报时同步交存工作底稿,工作底稿作为衡量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勤勉尽责的重要依据,同步交存工作底稿以震慑保荐人匆忙赶进度未审慎尽调的行为。

第二,审核中根据需要启动现场检查,审核机构按比例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审核过程中发现申请文件存在重大疑问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的,对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从而核实和印证中介机构是否就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履职尽责。

第三,事后监管给予“冷淡对待”,对中介机构及相关签字人员推荐的项目给予消极反馈,以制约中介机构的不审慎执业行为。例如,保荐人报送的申请材料一年内累计两次不被受理的,三个月后方可报送所有科创板项目的申请材料。

除行政监管措施和引导发挥声誉机制以外,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中要求保荐机构必须在发行承销环节跟投,迫使中介机构提升资金实力、重视研究投入与风控合规重要性,约束中介机构承担更多“保”的责任,审慎保荐、合理定价。

推出一揽子改革措施 

会议指出,当前证券基金行业发展正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方面,外部宏观环境为行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再者,加快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为行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此外,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活力。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提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加强资本市场改革顶层设计,陆续推出一揽子改革措施,为行业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制度供给和市场生态。

目前,利好证券基金行业的改革举措正陆续推出。

7月5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关于实施<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规定》,并重启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

同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就《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称,为充分发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作用,完善证券行业基础制度,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扩大投保基金使用范围相关方案精神,证监会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

《规定》拟定位为证券公司流动性支持的系统性规定,一方面,明确了公司自救、股东支持、商业银行贷款、行业互助、投保基金救助等多种流动性救助方式;另一方面,规范投保基金救助条件、程序、监督管理职责等,为应对证券公司流动性风险提供制度支持。

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目前流动性总体仍较紧,主要是因为融资质押业务、债券业务,一旦出现风险承兑事件,将会使证券公司突发性流动性紧张。另外,因为个别银行的风险事件,也使得证券行业整体的流动性受到传递性影响。《规定》主要是保证非银机构资金能够在紧急状况下获得稳定和解决之道,从而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行业发展五大问题

会议指出,当前行业发展还暴露或存在一些问题:

包括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个别机构存在“脱实向虚”倾向;部分机构功能定位模糊不清,偏离中介服务本源;一些机构基础功能通道化,产品服务附加值低下;一些机构合规风控基础不牢,主动合规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行业文化建设滞后,部分从业人员职业操守、专业水准有待提高等问题。

会议提出的“五大问题”,也将是下一步监管的重点关注领域,这意味着证券基金公司进入从严监管新阶段,机构应对照监管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管理。

必须坚持“四个突出”

会议提出,证券基金行业必须坚持“四个突出”。

一要突出主业,按照规律办事;二要突出合规,始终依法经营。只有依法合规经营,才能避免犯重大错误、酿成重大风险,从而打造“百年老店”;三要突出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四要突出稳健,持续健康发展。业务发展必须有“边界”,要始终做到资本充足,要保证业务稳健、风险可控。

此前,易会满曾在提及资本市场监管、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时提出了“四个敬畏”“四条底线”,此次易会满提出“四个突出”,则定调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监管新要求。

全面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会议要求,要全面提升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强化证券公司中介机构责任和能力。具备条件的优质头部券商要有“大格局”、“大视野”,当好领头羊,做好排头兵。绝大多数券商要向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

二是着力推动权益类基金的发展。要实行分类监管,支持有能力的公募基金做大做强,提供综合性服务。

三是切实提升公司自身内部约束力。形成合理均衡的考核机制和市场化长期性的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提高机构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强化监管力度,严字当头。

五是综合施策,共同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生态。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提出了分类监管的要求。眼下,证监会已经发布了《券商股权管理规定》,明确将券商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专业类证券公司。

一是专业类证券公司。对于从事常规传统证券业务(如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等)的证券公司,由于其业务活动以中介服务为主,不涉及大额负债及大额资本中介,外部性较低,仅要求其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具备《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是综合类证券公司。对于从事的业务具有显著杠杆性质且多项业务之间存在交叉风险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除传统证券业务外,还包括股票期权做市、场外衍生品、股票质押回购等复杂业务,由于资本消耗较高,与其他金融体系联系紧密,外部性显著。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综合类券商和专业类券商可互相转化。专业类证券公司在其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具备《股权规定》明确的资质条件后,可以依法申请各类创新复杂业务,转型为综合类证券公司。综合类证券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考虑,依法变更业务范围,转型为专业类证券公司。

提及基金行业,权益类基金将成为行业发展方向。监管提出要提高研究能力、丰富产品类型、提升投顾水平、优化投资结构。同时支持有能力的公募基金做大做强,提供综合性服务。

编辑:李若愚 宋兆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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